留仙坪东大山50万吨/年水泥用灰岩采矿工程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00MA70T9KXXQ | 建设单位法人:姜涛 |
邱学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丹** |
蔡川镇油房街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留仙坪东大山50万吨/年水泥用灰岩采矿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48-水泥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1-B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丹**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12-11 |
丹环批复〔2015〕8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50 |
141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916********418846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彧净****公司 |
****0500MA2NKYX702(1-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3MA6TYCM37A | 竣工时间:2024-04-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cepc.****.cn/#/logi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31日,由原******公司和尧柏水泥组建而成,注册资本12500万人民币元,****集团****公司。******公司东大山石灰石矿位于丹**城345°方向30公里处,**尧柏水泥厂东侧。**紧依丹**—景村公路,行政隶属丹**留仙坪乡管辖。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5′54″,北纬:33°53′49″。 2015年10月******公司编制完成了《******公司留仙坪东大山50万吨/年水泥用灰岩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12月11****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司留仙坪东大山50万吨/年水泥用灰岩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丹环批复[2015]85号),******公司留仙坪东大山50万吨/年水泥用灰岩采矿工程暂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矿山现有采矿许可证证号:C611********471****0769,有效期限自2022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5日,**范围由4个拐点组成(具体坐标详见下表1-1),**面积为0.3037km2,开采深度1435~1040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生产规模为50×104t/a。 原环评编制完成后,由于以下原因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一是原开拓运输方案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其成本较高,汽车消耗较大;二是**西侧山梁较陡、岩体风化破碎,道路施工作业中以及临时道路边坡上常有大块岩石沿西侧山坡翻滚而下危及下部水泥厂,存在安全隐患;三是由于征地范围限值,使开采标高进行了调整,故对原环评开采标高、开拓运输方式,以及新增了破碎工段进行了变更。因此,******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委托****编制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我单位接收委托后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和《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的要求,在研究资料的基础上,于2021年7月实施了现场调查;在现场调查、工程分析、影响预测、措施论证等工作的基础上,于2021年8月完成了《丹****公司年处理100万吨废石综合利用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开采面积0.3037km2,最低开采标高1140m,最高开采标高1400m; 2.项目所在地为达标区域,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量10.8t/a。 | 实际建设情况:1.开采面积0.3037km2,最低开采标高1250m,最高开采标高1425m; 2.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量3.423t/a,无组织废物(颗粒物)排放量5.2t/a。 |
1.开采面积未发生变化,开采标高变化,生产能力未发生变化; 2.废气(颗粒物)排放量减少2.177t/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破碎工段 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 | 实际建设情况:在溜井附近增加一段破碎工艺,新增两台移动式锤式破碎机,加料口、破碎工段采用密闭棚喷雾降尘,破碎机采用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 汽车、平硐溜井、胶带运输。 |
将原有一级破碎工段移至项目**,故破碎工段废气污染排放由水泥生产线移至**,污染物种类未增加,并且对输送方式从原来的汽运改为胶带输送,并对胶带输送廊道进行密封,废气无组织排放量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破碎 无破碎工段 运输 汽车-公路 生活污水 **设置旱厕1个,旱厕粪尿交由周围农户定期外运堆肥。 无生产废水产生 无废气排放口 基础减振垫、厂房隔声、合理布局 ①露天开采剥离排弃的覆土清运至排土场,作为复垦用;挡渣墙采用浆砌石砌筑,建设拦渣坝、截洪渠、导排水系统,并在周围设置防护林; 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当日清运至尧柏水泥厂生活区,定期清运至蔡川镇垃圾收集点。 | 实际建设情况:在溜井附近增加一段破碎工艺,新增两台移动式锤式破碎机,加料口采用密闭棚,破碎机采用布袋除尘器+30m高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 汽车、平硐溜井、胶带运输,其中平硐溜井和胶带运输均为密闭式,且在溜井后端,即溜井输送矿石至胶带输送机处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在胶带输送机转运点处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设置旱厕1个,旱厕粪尿交由周围农户定期外运堆肥。 无生产废水产生 ①在溜井附近增加一段破碎工艺,采用布袋除尘器+30m高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②在胶带输送机转运点处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基础减振垫、厂房隔声、合理布局 ①露天开采剥离排弃的覆土清运至排土场,作为复垦用;挡渣墙采用浆砌石砌筑,建设拦渣坝、截洪渠、导排水系统,并在周围设置防护林; 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当日清运至尧柏水泥厂生活区,定期清运至蔡川镇垃圾收集点;③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全部用于水泥生产。 |
1.将原水泥生产线一级破碎工段移至**破碎系统,废气污染排放由尧柏水泥厂移至**。 2.将原有汽运改为胶带输送,废气排放无组织改为有组织。 3.在破碎产尘点和胶带输送转载点新增两台除尘器,通过除尘器降低物料输送的颗粒物的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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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破碎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建设1台滤袋除尘器 | 根据监测报告监测结果,颗粒物排放浓度为9.5mg/m3 | |
2 | 矿山输送廊道落料点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建设输送廊道落料点滤袋除尘器 | 根据监测报告监测结果,颗粒物排放浓度9.4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1、加强项目采**扬尘和噪声管理。采场作业凿岩、空压、通风、挖掘过程中及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应采取降噪措施,爆破时应合理选取时间,防止影响周围群众生活;车辆运输要采取遮盖及清洗等措施防止道路扬尘及遗撒; 2、该项目采矿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降尘等,生活废水用于绿化灌溉,不得外排; 3、采矿期间造成的坡面裸露,应及时修建护坡及采取生态恢复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4、采矿期间废土暂存于排土场,排土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并及时用于**复垦,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统一清运; 5、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止生态破坏事件及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中要求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措施已基本得到落实,废气、废水、厂界噪声排放均达标、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各项环保措施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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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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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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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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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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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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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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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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