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卫生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7-25 10:35 至 2024-08-09 10:35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4803.92 | |||
地块规划用途 | 医疗卫生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县长龙镇长龙村老街组 | |||
经度 | 114.422235 | 纬度 | 25.65240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6-07 至 2024-07-08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陈名立 | 单位联系电话 | 182****0025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陈名立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7****0025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吴涛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3****4343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阳岭大道449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地块位于**省**市**县长龙镇长龙村老街组,西侧为林地、北侧为长龙村田径场,东侧为村道和扬眉江,南侧为耕地;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25′20.046″,北纬25°39′8.64″;本次调查地块占地总面积4803.92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属第一类用地。 本次调查属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分析,结合现在和历史卫星影像图可知,项目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性活动。具体分析过程如下: (1)资料分析:通过对收集资料的分析,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 (2)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已征收完成,原建筑物已拆除,场地已平整。地块内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设施。本地块现场无其他固废、危废以及其他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也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 (3)人员访谈:通过人员访谈,本地块土地使用类型原为农用地,2022年变更为医疗卫生用地。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工业企业,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本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未曾受到过污染,本地块内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未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也无废气、工业废水排放且不存在任何正规或非正规的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 (4)地块周边污染源:地块周边(关注500m范围内)均属于县**域,范围内无企业入驻。综上,场地周边500m范围内的企业对本地块几乎不存在影响。 (5)辅助检测:通过对地块现场快速检测辅助手段说明,本次调查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以及**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的环境状况被认为可以接受。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