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心养老院康居楼项目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7-25 10:43 至 2024-08-09 10:43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5696.50 | |||
地块规划用途 | 社会福利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前大流村西侧,****敬老院南侧 | |||
经度 | 115.124469 | 纬度 | 36.000089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6-26 至 2024-06-29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郭雷刚 | 单位联系电话 | 156****9191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郭雷刚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6****9191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傅鹏飞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0393-****525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政通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向西**200米 | |||||
报告主要结论 | (1)本次调查****中心养老院康居楼项目用地位于前大流村西 侧 , 大 流 乡 敬 老 院 南 侧 , 地 块 调 查 面 积 为 15696.5 ㎡ , 地 块 中 心 坐 标 为 经 度:115.124****21267°,纬度:36.000****219626°。根据规划条件,该地块**大 流乡前大流村土地、****敬老院、南至大流乡前大流村土地、北至 ****敬老院。根据《**县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设条字(2022) 第 HB-15 号),****中心养老院康居楼项目用地规划为社会福利用地。 (2)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资料分析,该地块原为大流乡前大流村土地, 该地块自 2012 年 3 月 30 日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为园地,2019 年 4 月 18 日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为施工用地,2021 年 4 月 27 日至今为绿化用地;该地块北侧区域 2012 年 3 月 30 日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为园地、林地,2019 年 4 月 18 日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为施工场地,2021 年 4 月 27 ****敬老院、耕地;西侧区 域 2012 年 3 月 30 日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为园地、林地,2019 年 4 月 18 日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为施工场地,2021 年 4 月 27 ****敬老院;南侧区域 2012 年 3 月 30 日至今为沟渠、耕地;东侧区域 2012 年 3 月 30 日至今为沟渠、耕地。 目前该地块为绿化用地,正在使用状态。经调查分析,周边没有企业。地块周边 ****工厂、农药厂、冶炼厂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及活动,不存在 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 综上所述,该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 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 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初步认定该地块可作为 社会福利用地开发。 建议主管部门及土地使用人在后续开发利用项目地块的过程中,做好相应的 环境保护措施,避免施工及后续运营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