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区七女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监理 | ||
**省**市**区七女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监理 | ||
**省**市**区七女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监理评标公示 | ||
正常 | ||
2024-07-25 09:30:00 | ||
2024-07-30 09:30:00 | ||
2024-07-25 10:33:52 |
**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省**市**区汝湖镇七女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省**市**区七女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省**市**区七女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7月24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抽取专业为: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工程监理-市政工程。 (四)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共9家,名单如下: (1)****; (2)**广夏****公司; (3)**县至正****公司; (4)******公司; (5)******公司; (6)**省****公司; (7)**城投****公司; (8)******公司; (9)****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6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共有3家投标单位不通过初步评审,分别为:****公司、******公司、**广夏****公司。 不通过原因: ****公司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整体施工阶段的工期暂定为365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否决其投标。 ******公司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投标函、授权委托书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广夏****公司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2.1.1形式评审标准,不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否决其投标。 (八)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评审推荐以下五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相关规定组建。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县至正****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下浮率 | 1.02%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程整体施工阶段的工期暂定为 365 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 ||||||||||||||||||||||||||||||
总监理 工程师 | 严浩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7459)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监理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建筑工程工程师技术职称、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 ****中学**工程; 2. ****牧场片区市政工程监理; 3. **县柏塘镇一二三产融合茶叶产业****交流中心)监理; 4. 粤港澳大湾区(****基地项目(一期); 5. 水口大道北段改造工程监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县至正****公司 | ||||||||||||||||||||||||||||||||
投标下浮率 | 1.88%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程整体施工阶段的工期暂定为 365 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 ||||||||||||||||||||||||||||||
总监理 工程师 | 郭志华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5354)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县至正****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监理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新材料产业园市政道路项目三号标监理; 2.**省**市******处理厂及蕉田至三联片区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投标下浮率 | 18.69%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程整体施工阶段的工期暂定为 365 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 ||||||||||||||||||||||||||||||
总监理 工程师 | 王汉 | 资质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6130)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监理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师技术职称,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
业绩情况 | 1. 萨瓦运动****公司碳纤维自行车、水上动力滑板**项目; 2. 2021-2023年区内(镇街)市政道路日常管养项目采购工程监理服务; 3. 高盛达物联网智能及终端项目; 4. ****中学(高中部) 扩建工程监理; 5. ******公司厂区--厂房3、厂房4、宿舍AB、室外配套工程。 | ||||||||||||||||||||||||||||||||
异议受理部门 | **市惠****体育局 | 联系地址 | ****图书馆三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宋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701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2-****262 | ||||||||||||||||||||||||||||||
联系地址 | **市**区龙丰永联路1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25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7月30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30)。 |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5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7-24
公示开始时间:2024-07-25
公示结束时间:2024-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