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洞湾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073612H | 建设单位法人:左金栋 |
耿可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区红黄路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19-加油、加气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F5265-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
建设地点: | **市两江新区 **大道100号 |
经度:106.51259 纬度: 29.65393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7 |
渝(两江)环准〔2024〕7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 |
6 | 运营单位名称:中国石****公司重****公司 |
****0000MAABU1Q4X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重大建设****公司 |
915********775384F | 验收监测单位:**市化研院安全****公司 |
915********408703A | 竣工时间:2018-07-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包括30m3×1个92#汽油罐,30m3×1个95#汽油罐,20m3×1个98#汽油罐,20m3×1个 0#柴油罐,罐体为SF双层罐外配防渗罐池,设计容积9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加油站。 | 实际建设情况:包括30m3×1个92#汽油罐,30m3×1个95#汽油罐,20m3×1个98#汽油罐,20m3×1个 0#柴油罐,罐体为SF双层罐外配防渗罐池,设计容积9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加油站。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卸油、加油 | 实际建设情况:卸油、加油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系统)、三次油气回收系统。隔油池日处理能力为5m3;生化池日处理能力10m3/d | 实际建设情况: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系统)、三次油气回收系统。隔油池日处理能力为5m3;生化池日处理能力10m3/d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规范设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的暂存场所,满足“四防”等相关技术要求,避免二次污染。含油废渣、废拖布、浮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暂存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油罐清洗时产生的含油废渣、废拖布由清洗单位回收处理,其余交由有危废转运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四防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平方米,配备2个容量为100kg的不锈钢桶用于存放危险废物,存放周期约为2个月(具体根据存放量确定),满足危废临时储存需求,存放油罐清洗时产生的含油废渣、含油废拖布等,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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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化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日处理能力10m3/d | 已完成验收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气回收系统 |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 | 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系统)、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 正常工况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规范设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的暂存场所,满足“四防”等相关技术要求,避免二次污染。含油废渣、废拖布、浮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暂存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油罐清洗时产生的含油废渣、废拖布由清洗单位回收处理,其余交由有危废转运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按照四防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平方米,配备2个容量为100kg的不锈钢桶用于存放危险废物,存放周期约为2个月(具体根据存放量确定),满足危废临时储存需求,存放油罐清洗时产生的含油废渣、含油废拖布等,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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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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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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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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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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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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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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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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