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驻沈某部的某业务领域数据治理应用平台软件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提供意见建议的供应商不影响参与后续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某业务领域数据治理应用平台软件
二、需求概况:设计开发某业务领域数据**治理应用平台,能够对现有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进行引接汇聚、整编治理,按实际需要能够提供数据查询、态势展示、需求计算、方案生成等应用功能,并能够加载原有离线地图数据,显示相关点位信息,实现业务**实时可查、态势分布一图可视、辅助支撑便捷高效的目的。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某业务领域数据治理应用平台软件 | (详见附件) | / | 1 |
原有离线地图提供了基础GIS地图应用环境,可跨平台、跨语言调用,相关调用接口全部放开;系统要预留相关数据接口,能够与现有数据中台进行数据交换和引接调用,我方对现有数据中台拥有系统全部知识产权,在系统软件开发时,可提供数据中台全部技术参数 数据接口的设计。
三、初步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约95.5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8月
六、采购方式建议:公开招标
七、供应商特殊资格条件设定: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备武器装备 生产单位 ****委员会颁发的二级(含)以上 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证书。
八、项目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不少于15天
九、意见建议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优先通过军队采购网采购意向公开页面“采购意向反馈”端口提报,军队采购网端口提报出现问题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部反馈(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超出公示期递交,我部将不再接受。
(二)材料递交方式及格式: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采购意向反馈”端口反馈格式以端口要求为准。
电子邮件反馈时格式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邮件附件:将相关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以下序号1至2的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文件名称应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1.营业执照(未多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
(三)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四)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五)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固定电话:024****7074
手机:130****6644
电子邮箱:****18250@qq.com
备用联系人(监督人员):杨先生
固定电话:024****6576
手机:130****6285
附件:1.采购需求明细;2.技术要求;3.经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