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境内超标水体应急治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县境内超标水体应急治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就本次征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境内超标水体应急治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夏财采招-2024-60 招标编号:****;
3.采购需求: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 5家公司,为本项目提供治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4.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
5.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框架协议文件要求;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采购预算: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9.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10.实施的地域范围:**县;
11.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
12.征集供应商数量:5 家。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征集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征集公告于2024年07月0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年07月24日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李经顺,刘喜梅,刘超华,朱纪伟,王力(业主代表)
四、评审结果
经征集人****确认入围供应商如下:
第一名:
入围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省**市****开发区**碱都大道777号
报 价:采用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5 元;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框架协议文件要求。
第二名:
入围供应商名称:******公司
注册地址:**省**市**区集士港镇卖面桥村工贸三路 66-88 号 A52
报 价:采用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5 元;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框架协议文件要求。
第三名:
入围供应商名称:**益源****公司
注册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中心A座914号
报 价:采用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5 元;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框架协议文件要求。
第四名:
入围供应商名称:**鑫****公司
注册地址:****示范区中州路与珠江路交叉口西北角米兰国际13楼
报 价:采用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5 元;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框架协议文件要求。
第五名:
入围供应商名称:**灏翔****公司
注册地址:**省****示范区**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向西200米**峰景仕界11号楼605室
报 价:采用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5 元;沱河超地表水五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上,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2 元;东**超地表水四类标准污染2倍以下,治理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按每立方米 2 元。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框架协议文件要求。
五、主要中标标的
服务类 |
名称:******县境内超标水体应急治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范围: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 5家公司,为本项目提供治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 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框架协议文件要求 |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报价得分 | 企业业绩得分 | 技术部分得分 | 综合部分得分 | 得分合计 |
1 | **** | 10 | 4 | 63.18 | 10.4 | 87.58 |
2 | ******公司 | 10 | 4 | 59.7 | 9.5 | 83.2 |
3 | **益源****公司 | 10 | 4 | 57.4 | 9.6 | 81 |
4 | **鑫****公司 | 10 | 4 | 58 | 8.9 | 80.9 |
5 | **灏翔****公司 | 10 | 0 | 56 | 8.7 | 74.7 |
6 | **市****公司 | 10 | 0 | 43.4 | 6.4 | 59.8 |
7 | ******公司 | 10 | 0 | 41.96 | 6.5 | 58.46 |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5000元/家。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1.征集人:****
地址:**县县府路东段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0669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北路62号黄河建工大厦B座702号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70-****68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70-****686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