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7-25 】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县涝区系统治理工程(2023-2025 年)-环境保护临时措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7月24日****交易中心(评标地点)结束,****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 | 评标情况(得分) |
第一名 | **** | ****019.45 元 | 合格 | 114日历天 | 94.77 |
第二名 | ******公司 | ****014.36 元 | 合格 | 114日历天 | 85.51 |
第三名 | ******公司 | ****837.91 元 | 合格 | 114日历天 | 85.49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红梅 | 刘莎 | 闫伟 | |
证书 | 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编号 | 辽221****60567 | 辽221****07244 | 辽221****90576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资格条件要求 | [环保工程一级] | [环保工程三级] | [环保工程三级]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9日
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416-****396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黑****办公室
地址:**省**市**县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416-****545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