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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通建(**段)高速公路经《****政府关于同意鸡街至**和**至**两条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云政复〔2004〕102号)批准收费,2020年11月5****政府****委员会批复,将通建高速公路(**段)资产和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委托经营应收账款配置给****,现****拟对**至**高速公路(**段)委托经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至**高速公路(**段)委托经营单位招标(二次) 2.2 项目概况:**至**高速公路位于**市**县境内和**州**县境内,全长62.7公里,其中**段15.2公里(批复收费里程14.4公里),起点位于**县城,接已建成的**过境六车道公路,经过杨广镇、里山乡,后接**州**段。通建(**段)高速公路经《****政府关于同意鸡街至**和**至**两条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云政复〔2004〕102号)批准收费。根据《****运输厅****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顺延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的通知》(云交费〔2022〕14号),**至**(**段)高速公路收费期结束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2020年11月5****政府****委员会批复,将通建高速公路(**段)资产和车辆通行费收费权委托经营应收账款配置给****,****目前正在申请**收费期限,计划2025年对通建(**段)高速公路进行一次大修。 2.3 招标范围:**至**(**段)高速公路5年期的委托经营商,委托经营期限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如批复**收费期限不足5年或未批复**,则委托经营期限自批复收费结束时间止,投标人按实际经营时间上缴经营收益,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并承担收费期未**或**不足5年的风险),委托经营期间代****经营**至**(**段)高速公路收费权。1.负责向过往**至**高速公路(**段)车辆收取通行费;2.承担**至**高速公路(**段)联网管理费、运营管理费、机电日常维护费;3.****收费站及与收费业务相关的办公、生活区域内资产的保管、使用、修复、损坏新购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4.每年按固定金额上缴经营收益;5.协助******公司集团****公司开展融资工作。 2.4 收费上缴限额:投标人按年度定额向招标人上缴经营收益,每年上缴经营收益不得低于以下金额: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448万元,2025年:2839万元,2026年:2996万元,2027年:3163万元,2028年:3338万元,2029年1月1日-2029年10月31日:2934万元。 2.5委托经营期限: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如批复**收费期限不足5年或未批复**,则委托经营期限自批复收费结束时间止)。 2.6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和通知要求,符合招标人管理要求,保证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管理服务,为招标人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并随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招标人的检查、审计、监督考核。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主体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1年之后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足1年的,自行提供财务情况说明); 3.3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或正在承担1个以上(含1个)高速公路收费权经营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1年至今没有因不良纪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2)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分别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4.1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时间:2024年7月25日17:00时至2024年8月1日18:0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市**区科创大道9****中心129)或****网站(http://www.****.cn/)。 5.3方式:持法定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提供)现场获取或登录****网站(http://www.****.cn/)自行办理。 5.4售价(元):6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5日15时00分。 6.2地点为:**市**区科创大道9****中心114)。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聂耳路35号 联系人:周工 电 话:182****287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科创大道9****中心129) 联系人:吴工 电 话:400-****-0761 邮 箱:****@ynzx.cn 2024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