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区滇池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拟开展**区滇池入河(湖)排污口“查、测、溯”工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项目相应能力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区滇池入河(湖)排污口“查、测、溯”工作项目;
1.2服务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为三十万元整(¥:300000元),严格按照《**市滇池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区滇池入河(湖)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通〔2024〕48号) 以及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入河(湖)排污口进行排查、监测、溯源工作,为后续治理,管理提供基础。具体要求为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初步排查及监测,2024年7月底前排污口纠错补漏及补充监测,2024年8月底前完成精准溯源。
1.3服务地点:**区区域内。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5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审计工作,对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1.6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有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责任履行完为止。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1年的财务报表及经审计的财****公司按照经营月份的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相似业务业绩表,提供书面声明;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新成立的申请人按新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2.2申请人需提供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查询结果由采购人复核)。
2.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时间,下同),到****(**市**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办理报名手续。
3.2报名方式:
时间: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市**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
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现场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地点:****(**市**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政府网站(http://www.****.cn/)”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昌源南**兴苑新居内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1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