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父山镇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银杏下三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冶父山镇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银杏下三期EPC项目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冶父山镇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备案表,2306-340124-04-01-472403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冶父山镇旅游综合提升项目(二期)——银杏下三期EPC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县冶父山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县冶父山景区南侧,总用地面积为18800.43平方米,共3个地块,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会议中心(建筑面积约1180平方米)、2#轰趴馆(建筑面积约160平方米)、3#A4民宿改造(改造后建筑面积约260平方米)、门卫室及室外景观、配套工程等。
2.7 合同估算价:1039.8万元
2.8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1)项目设计:包括方案及初步设计优化(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全过程跟踪设计服务等。(2)项目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保管、安装、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并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EPC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以下第1)或第2)或第3)项资质;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职称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5)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①工程总承包业绩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EPC项目或EPCO项目业绩;②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商场、金融建筑等),****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派出所、拘留所),不含工业厂房和住宅建筑);③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本项目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成员须具备3.1.1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须具备3.1.1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2024年08月15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153。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4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冶父山镇316****社区1号
邮 编:231500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117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邮 编:231500
联系人:殷工
电 话:0551-****8153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委员会
地 址:**市**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181****86707
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
建设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623********00186813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路支行
工商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130********02085320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庐****银行**市**县支行)
邮储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934********804****009470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