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员会文件
涪发改委发〔2024〕76号
**市****委员会
关于新妙镇大岭村屋基坪人蓄饮水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审批新妙镇大岭村屋基坪人蓄饮水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涪新妙府函〔2024〕52号)收悉。****政府《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细则的通知》(**府发〔2021〕22号),以及区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施行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21〕711 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区民族宗教委《关于新妙镇、新妙镇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意见批复的函》(涪民宗委函〔2024〕1号)有关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新妙镇大岭村屋基坪人蓄饮水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名称:新妙镇大岭村屋基坪人蓄饮水池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址:**市**区新妙镇大岭村3社。
四、建设性质:**。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50m3人蓄饮水池1个,安装PE50管3200米、PE32管2000米、PE25管300米、PE20管800米、闸阀3套,部分C30混凝土。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0万元,其中:工程费1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央资金)。
七、建设工期:9个月。
八、招标方式:该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按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上述工程投资作为项目限额设计、招标采购、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的依据。该项目已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不再进行项目概算评审。请你们位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实施,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市****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局、区民族宗教委。
**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