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户外用品自动化生产基地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26593X | 建设单位法人:夏永辉 |
蒋晓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镇下曹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户****基地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8-C178-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镇下曹村 |
经度:120.8972 纬度: 29.1432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2-03 |
天行审〔2019〕2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26593X001Q |
2023-09-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0 |
38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26593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科正****公司 |
913********9424392 | 验收监测单位:**科正****公司,****研究院****公司 |
913********9424392,913********063670X | 竣工时间:2023-09-24 |
2023-09-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24 |
2024-06-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新增年产550万只枕头、防水包、防水袋、充气垫等户外用品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年产550万只枕头、防水包、防水袋、充气垫等户外用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户外用品配件-气嘴工艺流程:PE或PP或PU塑料粒子-塑化、注塑-修边-气嘴(边角料破碎回用)。2、自动充气床(垫)工艺流程:海锦剪切之后涂覆聚氨酯胶粘剂后,将裁剪、丝印好的面料覆盖其上,通过热压贴合或高周波贴合,制成压气嘴,再修边包装入库。3、枕头、坐垫类工艺流程:改性TPU面料-裁剪-丝印-热压贴合-制成枕头或座垫-修边-包装-入库。4、防水包、防水袋工艺流程:年津布、涤纶布-裁切-丝印-缝纫-压合-定型-成品。5、其他衍生品(包括眼罩、足球门等)工艺流程:改性TPU面料-裁剪-丝印-压合-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户外用品配件-气嘴工艺流程:PE或PP或PU塑料粒子-塑化、注塑-修边-气嘴(边角料破碎回用)。2、自动充气床(垫)工艺流程:海锦剪切之后涂覆聚氨酯胶粘剂后,将裁剪、丝印好的面料覆盖其上,通过热压贴合或高周波贴合,制成压气嘴,再修边包装入库。3、枕头、坐垫类工艺流程:改性TPU面料-裁剪-丝印-热压贴合-制成枕头或座垫-修边-包装-入库。4、防水包、防水袋工艺流程:年津布、涤纶布-裁切-丝印-缝纫-压合-定型-成品。5、其他衍生品(包括眼罩、足球门等)工艺流程:改性TPU面料-裁剪-丝印-压合-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由槽****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远期纳管排放,****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2、废气防治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屋顶高空排放。边角料破碎粉尘通过加强设备密封。贴合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注塑废气、激光裁切废气集气后一并引至水幕除尘+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装置净化后高空排放。过胶废气收集后拟引入水喷淋+UV光解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不低于15m)。3、噪声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维修和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生产车间运行时要尽量关闭门、窗;对风机采取减振、隔震措施。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布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过胶工序产生的胶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液和废包装桶按规范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由槽****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远期当地污水管网接通后纳管排放,****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贴合废气、注塑废气、破碎粉尘、激光裁切废气和过胶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屋顶高空排放;破碎机加强密封;贴合车间加强通风换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0m高排气筒排放;激光裁切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20m高排气筒排放;过胶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20m高排气筒排放。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采购时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减少设备不正常运行噪声;利用建筑物的间隔来达到隔声降噪的目的。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包装桶、过胶工序产生的胶渣、废气处理装置中水喷淋设施产生的废液、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委托****处置;胶渣、废液、废活性炭委托台****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环评设计注塑废气和激光裁切****设备处理,都是经水幕除尘+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装置净化后高空排放。实际因为车间布局的变化,注塑废气和激光裁切废气分别由两套环保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注塑废气经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激光裁切废气经水喷淋+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处理后高空排放。以上变动在《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中列出,且已通过排污许可证审批,不涉及建设项目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生产设备方面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设备方面 |
注塑机较环评减少2台,粉碎机较环评减少2台,修补机较环评减少6台,拌料机、干燥机较环评各减少1台,25KW热压机较环评减少3台,45KW热压机较环评增加1台,60KW热压机较环评增加8台,过胶机较环评增加2台。以上变动在《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中列出,且已通过排污许可证审批,不涉及建设项目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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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7 | 0.043 | 0.223 | 0 | 0 | 0.12 | 0.043 | / |
7.551 | 0.235 | 12.215 | 0 | 0 | 7.786 | 0.23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由槽****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远期当地污水管网接通后纳管排放,****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活污水纳管口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总磷、氨氮日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总氮日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水喷淋+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装置+排气筒;水喷淋+光氧催化装置+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贴合废气、注塑废气、破碎粉尘、激光裁切废气和过胶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屋顶高空排放;破碎机加强密封;贴合车间加强通风换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0m高排气筒排放;激光裁切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20m高排气筒排放;过胶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20m高排气筒排放。 |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注塑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激光裁切废气和过胶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的相关限值。现有项目发泡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DI最高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氯甲烷最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的相关限值。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布设4个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车间外布设5个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所测污染物中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245mg/m3,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0.46mg/m3,二氯甲烷最未检出,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房外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0.58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采购时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减少设备不正常运行噪声;利用建筑物的间隔来达到隔声降噪的目的。 |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3~65dB(A),夜间不生产。本项目厂界北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厂界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布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过胶工序产生的胶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液和废包装桶按规范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包装桶、过胶工序产生的胶渣、废气处理装置中水喷淋设施产生的废液、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委托****处置;胶渣、废液、废活性炭委托台****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企业建有1处危废间,位于厂区西北侧,面积约为400m2,堆场为密闭空间,堆场地面与墙裙已刷上防渗漆,危废堆场门口均张贴危废标识和危废周知卡。设置1处一般固废堆放区,位于厂区东南侧,面积约为400m2。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你公司应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 企业已更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号:331023-2022-012-M)。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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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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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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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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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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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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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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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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