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市**区北蔡楔形绿地C09b-01地块位于**市**区北蔡镇,地块面积为20416m2。地块**规划七路,南至规划一路,西至规划四路,北至规划二路。地块未来规划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地块为三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和《****环境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容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的通知》沪环土〔2022〕189号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应在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划拨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委托,于2024年6月开始对本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的初步调查。
(2)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接收委托后,我公司于2024年6月完成对地块开展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工作,主要结果如下:
1.地块历史:地****基地、农用地、乡村道路、企业用地、水塘和沟渠、****停车场。地块内曾入驻的企业包括****公司和**彩睿****公司,均不属于《****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15类活动的企业。
2.地块现状:地块现状为林地、荒地、水塘以及西南侧未拆除区域存在2处闲置仓库和1处看护房,上述三处构筑物均由于征地拆迁问题,未进行拆除,目前为居住使用,后期将****办公室使用。地块内无明显污染痕迹和特殊气味。
3.第一阶段调查总结:通过前期对地块内及周边区域污染识别分析,地块内可能对地块造成影响的区域有:1)历史上河浜被填埋区域;2)地块内****公司原厂区;3****停车场区,以上区域对地块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有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地块周边存在多个生产加工企业可能对地块环境产生影响,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有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
4.地块内主要存在上述“(1)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第5条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第6条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以及地块未来规划为住宅,为确保后续安全利用和为未来转让提供基础性的背景数据,委托单位要求开展第二阶段采样测试工作查明本次调查地块范围内水土环境质量现状。因此应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初步采样工作,依据采样检测分析结果判断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状况。。
(3)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于2024年07月完成对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的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工作。主要工作汇总如下:
1.点位设置: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7个采样点位(其中5个水土复合监测点),在地块内水塘布设1个地表水和底泥监测点,在地块外西北侧侧布设1个水土复合对照监测点,对照点历史一直为农田,无工业开发利用历史。
2.钻孔建井作业:施工单位为****,采用直推式取土,于2024年07月12日~07月13日完成钻孔建井作业。
3.检测项目筛选: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特征污染物类型,土壤和底泥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其他项目中锑、铍、钴、钒、氰化物、VOCs、SVOCs和总石油烃以及pH值,合计检测项目共66项。地下水检测指标与土壤一致。地表水检测指标为《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1的24项。
4.样品筛选采集:本次样品采集检测单位为****公司(CMA和CNAS资质),于2024年07月12日~7月13日期间完成所有样品的筛选、采集、储运等工作。土壤样品采集主要分为表层(0~50cm)、下层(50cm~初见水位/潜水层初见水位)和饱和带样品(初见水位/潜水层初见水位以下)以及暗浜点位采集暗浜样品和暗浜底部原状土样品,本次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共采集土壤样品32个(含4个平行样、3个对照样),地下水样品7个(含1个平行样及1个对照样),设备淋洗样1个,运输空白样4个、全程空白4个,1个底泥和地表水样品。
(4)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结果简述
根据本次调查现场勘查、****实验室提供的检测项目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土壤分析结果:土壤样品pH值检出范围为7.19~8.32,检出项目包括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总石油烃,所有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项目均未检出。
2.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地下水pH值检出范围为7.3~7.8,检出项目包括砷、铜、铅、汞、镍、锑、钴、钒、总石油烃,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和《**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项目均未检出。
(5) 调查结论
根据国家和**市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市**区北蔡楔形绿地C09b-01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后续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6) 建议
1) 在下一步开发建设前建议业主确保地块现状不发生变化,建议加强地块现场管理工作,防止其他固体废物被带入场内,避免发生二次污染;
2) 建议地块内林木和地块内西南侧区域拆除时应避免造成新的环境污染问题。
3) 建议委托单位在土地平整和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环境保护意识,避免施工活动造成新的环境污染问题。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