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要求,现将《2024年**县水毁修复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
地址:**县新州镇民生街207号
联系人及电话:农神吉 0776-****188
二、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2024年**县水毁修复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二)采购内容:1、2024年**县水毁修复项目(民福、民德、**、沙梨);2、2024年**县水毁修复项目(隆或镇滴岩村);3、2024年**县水毁修复项目(扁牙、**、播立);4、平班镇扁牙村灾损修复工程 。
(三)采购预算金额:12937.83 元以内。
(四)要求工期:满足项目要求。
(五)项目实施地点:新州镇、平班镇、沙梨乡、者浪乡、革步乡项目区。
(六)质量要求:按质按量。
(七)资质要求:符合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五、招标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报价清单等材料提交到****@163.com邮箱或****办公室。
报名结束后由****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以投标单位的数量、资质、业绩及项目方案等研究确定货物供应商。
八、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九、公告媒体:****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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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