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之家健身器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公司职工之家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东路299****广场办1-1706
中标金额:叁拾壹万玖仟元整(¥31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公司职工之家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
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供货期: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付全部产品 |
服务标准: | 符合采购方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吕品、朱士正、邓春蕾、吴卉、龚巧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3楼,联系电话:0551-****0020、199****90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 提出投诉,联系人:皮先生,联系电话:0551-****181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联系人:皮先生
联系方式:0551-****181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3楼
联系人:尹工、徐工
电话:199****9033、0551-****0020
电子邮箱:****@qq.com
2024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