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数据产业园及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智慧医疗1期 (项目名称)设计1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县大数据产业园及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智慧医疗1期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贷款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性质:**
(2)建设地点:**县境内。
(3)项目主要内容:通过明确医共体信息系统功能边界,实现技术架构逻辑解耦,建立数字医共体分层技术架构;结合县医疗服务能力和信息化现状,运用中台技术、微服务、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按照标准统一、数据互通、**共享的基本要求,建设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打造数字化、智能型医共体信息平台。
(4)项目投资估算:约3500万元 。
(5)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含预算)、建设方案、实施方案及验收标准等的编制,并出具相应成果文件,协助招标人各个环节的上报及审批,以及实施、验收、交付等阶段的后续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或电子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或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相关专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无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1日23时59分59秒,在****(****中心A座1104 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2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5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的国企自营板块、中****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县凯江镇大西街6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8-****308
招标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中心A座1104 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8-****6639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