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孟村县李孟线至自来屯村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孟村回族****科学技术局以孟发改农经[2024]6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 **县自来屯村 。2建设规模: 本工程主要对现状水泥路面进行改造提升,全长 2964 米,现状水泥路改建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 5 米 。3计划工期:2024年10月底前完工。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4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注: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次招标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2 个施工标段。一标段:K0+000-K1+614 二标段:K1+614-K2+964。
2.2招标范围:本项目 “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孟村县李孟线至自来屯村道路改造工程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一条(段)公路工程或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3 年中(2021 年7月1 日至今)不曾在工程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 2021 年 07月 0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人员:项目经理,数量:1,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公路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在岗要求: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人员:项目总工,数量:1,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岗要求: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6 09:30至2024-08-01 17:30,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省交通运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收费标准:收 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 价格【2011】534 号)2、付费主体:本项目中标人。2平台使用情况:1、使用平台名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com)。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使用第三方平台。3、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以上(含400万),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4、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0317-****30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7-****686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依据《价格法》、《公共**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39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1、服务类,一档:100万以下,收费金额480元,二档:100万-400万(含100万),收费金额880元,三档:400万以上(含400万),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2、施工类,一档:400万以下,收费金额880元,二档:400万以上(含400万),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县 | 地址: | **市**区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尹主任 | 联系人: | 周工 |
电话: | 0317-****686 | 电话: | 186****004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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