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速公路**至**段绿化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至**高速公路**至**段项****运输厅以皖交路函〔2022〕530号《****运输厅关于**至**高速公路**至**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运输厅以皖交路函〔2023〕157号《****运输厅关于**至**高速公路**至**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类别:工程
2.3 项目名称:**至**高速公路**至**段绿化工程施工
2.4 项目地点:**市**市、**县
2.5 项目概况:**至**高速公路**至**段是**省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G4012溧宁高速与S11芜黄高速之间的联络线,是建设东向“苏浙沪”发达地区通往“**及太**”旅游快速通道,是加快建设交通强省,建设“高速公路上的**”的需要。本项目的建设对进一步完善速公路网结构,发挥路网规模效益,全面融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快与长三角区域互联互通,持续带动沿线社会经济和交通运输发展,改善****区域及**对外交通联系,缓解同走廊国道G330交通压力,具有重要意义。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市胡乐镇胡乐村北,路线呈东西走向,起点设置胡乐枢纽与G4012溧宁高速交叉。路线向西经霞乡村后,上跨浣溪河,然后沿芒成坞河布线,向西依次经芳岱村、杨林根村北、俞村北、土桥水库北后,与**村西侧设置**北互通衔接**县经开区经八路(灵芝大道),再向西上跨华新路(规划S207),随后设置隧道穿越柳山后,利用现状桥孔下穿合福高铁,先后上跨徽水河和G330,设置蔡家桥互通衔接G330,最终止于**县蔡家桥村庆丰村西,顺接S11芜黄高速**互通。
项目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0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项目路线全长约32.006km(**境内约5.664km、**境内约26.342公里)。全线共设置桥梁11512.75米/23座,其中特大桥3480.0米/1座,大桥7950.75米/21座(含分离立交桥 2 座),中桥82.0米/1座。**隧道1369.0米/2座,其中长隧道1109.0m/1座,短隧道260.0m/1座;设置枢纽互通2处(胡乐枢纽**、**枢纽改造利用)、服务型互通2处(**北**、蔡家桥移位**)、****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俞村),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交通执法站所1处。项目概算总金额为47.59亿元。
2.6 项目概算:5419万元
2.7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至**高速公路**至**段路基绿化工程,包含施工、交验、缺陷期修复等工作内容。本次绿化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主线起讫桩号 | 主线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备注 |
AJLH-01 | K0+000~K32+006 | 32.006 | 路基上下边坡绿化防护施工;中央分隔带、路侧、互通区、隧道**等景观绿化施工。 | 路基上下边坡、主线中央分隔带、路侧、胡乐互通、**北互通、蔡家桥互通等。 |
2.8 计划工期:28个月,计划于2024年9月进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项目负责人等要求如下:
(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最低要求:2021~2023年的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2021~2023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业绩最低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4)信誉最低要求:①****运输部****运输厅取消在**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②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没有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⑧交通运****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运输部****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运输部****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1个绿化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 / 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同一标段。
3.3 不接受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C、D级的投标人投标
上述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1****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2****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3****运输厅2023年度和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4)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6日。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领取:网上下载。
4.3 招标文件价格: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4 潜在投标人可以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4.5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5.1 参与本项目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4.5.2 首次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010-****2341。已在电子交易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
4.5.3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电子交易系统。
4.6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
4.7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2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6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交易中心2楼1号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控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5.5 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
(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运输厅网站和****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路1666****广场C1栋
联系人:陈工 夏工
电 话:0551-****8718 0563-****260
7.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运输厅
联系电话:0551-****9541
7.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10-****2341
7.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重要说明
8.1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咨询电话:010-****2341。
8.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7、联系方式”的两个系统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3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咨询电话:010-****2341。
9.保证金账户
户 名:****交易中心
账 号:184****1288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或
户 名:****交易中心
账 号:102********010********282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公告附件:《评标办法》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