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622202403220101的澄清文件
****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07-25 15:45
100天 |
银行保函 |
499,000元 人民币 |
113,418,221元 人民币 |
HLDJF_DXF |
**区眼镜产业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项目三期第三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银行机构电话咨询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的问题,现就该问题澄清如下:本项目执行鹰公管办【2020】7号文件:“自2020 年 9 月 1 日起,****交易中心及分中心进行交易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项目,保****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并行的运行模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请各投标人按此两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支票、汇票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予认可。 此答疑澄清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与此次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此次澄清文件为准,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 **** 2024年07月25日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