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乔集镇三盛牧业(三期)建设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县乔集镇三盛牧业(三期)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424号
3、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196.255039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07月17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24年07月24日
2、谈判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谈判小组名单:朱建谱、裴丽丽、李勋(招标人代表)
四、谈判结果
经****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 交 价:****000元 大写:壹佰玖拾陆万元整
注册地址:**省**市**县张集镇华楼村
五、主要成交标的
工程类
名称:****2024年**县乔集镇三盛牧业(三期)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高科技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豫241****89979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无
七、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
1、投标单位:****;投标报价:****460.9(元);最终报价:****000(元);评审价格:****000(元)
2、投标单位:******公司;投标报价:****100.99(元);最终报价:****800(元);评审价格:****800(元)
3、投标单位:**省****公司;投标报价:****144.67(元);最终报价:****040(元);评审价格:****040(元)
八、变更内容
原内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关于引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28520元。
现变更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关于引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21600元。
九、变更原因:
代理服务费计算错误。
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关于引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服务费金额:21600元
十一、公告期限:本项目变更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渠道
本项目变更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81****8883
地 址:**市****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0227
地 址:**市郑东新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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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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