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物业服务项目更正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大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调整内容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3.3条中“各投标人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比例缴纳”;
(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合同条款中2.1条“该合同的服务价格即合同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金、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意外伤害险费、工具费、耗材费、材料费、设备费、设备折旧费、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补贴(如有)、服装费、福利费、劳保用品费、现场管理费、税收、利润、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调整为“该合同的服务价格即合同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金、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费、工具费、耗材费、材料费、设备费、设备折旧费、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补贴(如有)、服装费、福利费、劳保用品费、现场管理费、税收、利润、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四、其他要求的第4条“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法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法定税费、服装费、管理费等(含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调整为“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法定的社会保险、法定税费、服装费、管理费等(含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4)、原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五、报价清单中“注:1、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金、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意外伤害险费、工具费、耗材费、材料费、设备费、设备折旧费、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补贴(如有)、服装费、福利费、劳保用品费、现场管理费、税收、利润、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调整为“注:1、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金、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费、工具费、耗材费、材料费、设备费、设备折旧费、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补贴(如有)、服装费、福利费、劳保用品费、现场管理费、税收、利润、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5)、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7月31日上午9:00时。
以上内容投标人自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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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