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和教师周转房改造项目监理单位竞争性谈判公示
一、工 程 名 称:******食堂和教师周转房改造项目
二、工程建设地点:****校内
三、工程招标形式:竞争性谈判
四、竞争性谈判时间: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谈判地点:****体育局会议室三楼。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30日的工作时间内(即除周六、周日外每日8:30-12:00和14:30-18:00),本次竞争性谈判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
五、招标控制价:10.2185万元
六、监理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本项目要求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1.具有市政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的企业;
2.提供拟派驻该项目****公司为其购买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3.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授权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服务商代表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监理人员资质要求:参选单位拟派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相关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挂靠在建项目数不得超过两个。
八、竞争性谈判监督人员:联系学校所在督导组局领导、计财股、督导组等人员。
九、竞争性谈判组:由项目业主组织成立,并负责现场审查参选单位资质。
十、本工程竞争性谈判范围:
本次竞争性谈判的范围:******食堂和教师周转房改造项目监理单位;
十一、工期:******食堂和教师周转房改造项目施工期间。
十二、工程建设地点现场施工条件:
本工程建设地点****校内。
该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三、技术规范:
遵守国家相关监理规范。
十四、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以转账形式缴纳1万元的参选保证金,未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填写报名登记表或转账到账时间超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18:00),视作报名失败,不参加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五、参选单位如有下列情况,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参选单位在交纳保证金以后放弃竞争性谈判的;
(二)参选单位中选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的。
十六、确定监理单位后若项目业主在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其签订监理合同,则双倍返还保证金。
十七、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竞争性谈判报价书。
****公司营业执照、企业资质,总监、专监、监理员等相关人员名单和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中选后,中选单位提供总监、专监、监理员相应的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挂靠在建项目数不得超过两个,查验合格后签订合同,无法按照投标资料中“人员名单”提供相应证书或总监理工程师挂靠在建项目数超过2个的情况,取消中选资格,不退还保证金)。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参选单位缴纳保证金凭据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五)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承诺函。
以上资料应一起密封,密封最外层至少应标明谈判项目名称、参加人全称,并在密封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章。
除上述封装资料以外,在谈判现场时参选单位还应出示《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争性谈判。
十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竞争性谈判资料视为无效。
(一)竞争性谈判资料未按规定签署、密封和盖章的;
(二)竞争性谈判资料的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三)未按照竞争性谈判资料的要求提供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的。
十九、资料审查及谈判程序
(一)报价方法
报价采用二次报价法。
(二)谈判程序
1.符合性审查
参选单位提交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应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须知的所有条款、条件,如果没有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要求,业主应予以拒绝。
2.报价
参选单位第一轮报价高于监理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报价处理。参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轮独立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第二轮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50%,为低于成本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取消谈判资格。
谈判整个过程由相关的竞争性谈判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
3.承包单位(候选人)确定
谈判组成员经过比较、选择,确定符合本项目要求、服务相等且二轮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的参选单位为“候选人”。若最低报价有多家报价一致,由业主现场随机抽取确定第一候选人。
二十、其它要求
(一)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业主单位执行签到制度,对监理单位人员无故不到场情况,由业主罚款200元/天。
(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乙方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应缴纳中选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到甲方指定账户。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后,甲方按程序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工程监理费不支付预付款,监理费在工程竣工**度款拨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审计结算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95%(如监理单位对项目结算资料把关不严,造成竣工结算价款误差±10%及以上的,扣减监理总费用的20%),余款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
发包方联系人:赖小红 联系电话:135****4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