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蕲自然拍告字〔2024〕01号
****政府批准,****委托****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竞买 准备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建筑 限高 (米) | |||||||||
2024-12 | **县2019年度第1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1-1号地块 | ****服务区,漕河一路与纬九路交汇处 | 66804.01 (100.21亩) | 居住用地 | 1.0-1.2 | ≤30% | ≥30% | ≤54 | 商业40 住宅70 | 1210 | 100 | 12024.66 |
2023-58 | **县2018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 | ****社区,**三路与齐昌大道交汇处 | 12463.18(18.69亩) | 居住用地 | 1.0-1.6 | ≤35% | ≥30% | ≤54 | 商业40 住宅70 | 300 | 30 | 2897.77 |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1.2024-12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2023-58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具体规划指标要求分别以****出具的《关于**县2019年度第13批次1-1号、1-2号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性指标的说明》《关于**县2018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性指标的说明》为准。
2.拍卖成交后,宗地实际面积如有差异的,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结果。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15日(节假日除外)到蕲****交易中心或****领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8月15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8月16日10:00时****交易中心(天禧孵化园A座3楼)交易大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发出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2.本拍卖出让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竞买保****银行账户:
(一)竞买保证金账户
1.****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230********000343
开户名:蕲****交易中心
2.****银行**市府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7-655********7429
开户名:蕲****交易中心
(二)竞买准备金账户:
1.户名:****
2.账号: 3202 0034 1920 0125 692
3.开户行:****银行**市汉北支行
十、联系方式
(一)蕲****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漕河镇万丰路56号
联系电话:139****1048、135****0969
联系人:骆五洲、裴仙枝
(二)****
联系地址:**县漕河一路卓达天下1栋一单元18楼1909室
联系电话:181****0351
联系人:王芮
十一、监督单位
****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1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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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