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采购标的物为国道339线**县城过境段(建都隧道)改线工程项目所用的柴油物资,本次招标控制价:****539.82元(如启用控制价机制,控制价为现金价+账期加价,且控制价为不含税价格)。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询价方式。 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 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 5.交货地点:**省**市**县瑶头村国道339线**县城过境段(建都隧道)改线工程项目 6.技术要求:车用柴油中所使用的添加剂应无公认的有害作用,添加剂应按推荐的适宜用量使用。车用柴油中不应含有任何可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行的添加物和污染物。车用柴油中不得人为加入甲醇。 7.验收方式及要求:取样按照 GB/T4756进行,取4L作为检验和留样用。向用户销售的符合本标准表1、表2、表3要求的车用柴油所使用的加油机都应明确标示产品的名称、牌号和等级(Ⅳ、Ⅴ或Ⅵ),如:0号车柴(Ⅴ)、0号车柴(Ⅵ)等,并应标识在汽车驾驶者可以看见的地方。车用柴油属易燃液体,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交货验收按 SH0164、GB30000.7—2013和 GB190进行。 8.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运费、复检费(如环保节能检测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含卸车费。 9.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乙方开据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按此方式付款:材料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已进场材料货款总结算额的 70%,工程完工后支付乙方已进场材料货款总结算额的100%,在结算未付款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供货,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0.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相关联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 | 质量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DRWL202****72824 | 柴油 | 0# | 合格 | 250000.0 | 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