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26 11:40 |
**县2024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第一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24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第一批)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2024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第一批)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4〕157号;项目编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拟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约15.67万平方米,涉及改****社区、蕴祥社区、****社区、****社区、国土局家属院、鑫鑫小区,主要内容是房屋建筑外墙保温工程和墙面装饰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市**县
2.5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自筹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县2024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第一批)施工;
第二标段:**县2024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第一批)监理。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3824.28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8554.48元;规费:508822.43元;增值税:****233.17元;安全文明施工费:410355.57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316062.65元。)
第二标段:施工标段中标总金额的1.2%
2.9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10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3个月;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2.11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2.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2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各标段通用要求: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经有关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2、2023年度,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09:00分整(**时间);
5.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二楼第十开标席位(**市**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8月16日10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具体内容请详****交易中心首页-通知公告-关于启用电子招标投标工具箱(V6.7.0)的通知(2023.****.1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工具箱版本需与代理使用同一版本的投标工具箱,请****公司使用的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版本,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5.6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7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市公共**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交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至2024年8月16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交易中心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详****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2.2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至2024年8月15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交易中心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特别声明
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7.5中标候选人经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须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及《**市公共**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县一环路中段**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370-****62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大道中段鸿景港湾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56****7900
电子邮箱:****@163.com
监督单位:****发展中心
地址:**省**县一环路中段**
联系电话:0370-****511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