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铁路**东站至港区连接线(城南大道延伸)工程、104国道至325省道连接线**柳市段(一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人为****,委托****进行招标代理,于2024年7月25日****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4年7月27日开始三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是否**企业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1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否 | ****324 | 陈** |
中标候选人与中标有关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 | 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杭金衢高速**联络线)公路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
**** | **至**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至**段工程PPP项目跟踪审计第GZSJ-02标段 |
陈** | 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杭金衢高速**联络线)公路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
陈** | **至**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至**段工程PPP项目跟踪审计第GZSJ-02标段 |
吴淑文(财务主审) | 瑞苍高速公路(龙丽温至甬台温复线联络线)工程 |
否决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 | 否决依据 |
**新联****公司/****事务所有限公司 | 拟派项目人员朱群英提供的社保证明时间为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a.****公司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自2024年1月 (含)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资格审查→“(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的规定 |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 电话:0577-****6819
投诉受理部门:
****运输局 电话:0577-****0523
监督部门:
****运输局 电话:0577-****0523
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7-****2618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万邦****公司/****事务所(普通合伙)
******公司/****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际****公司/****事务所有限公司
浙****公司/****事务所(普通合伙)
******公司/****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冠****公司/****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事务所有限公司
**新联****公司/****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