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将**县革命老区乡村**项目一期-包垟乡薯芋共富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方:****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标的 | 地 址 | 面积(㎡) | 层数 | 起始价(年租赁价格) | 租赁期限 |
1 | 包垟乡林岙村LA-01地块厂房2#楼1-4层 | 4354 | 一至四层 | 313488元 | 5年 |
备注:租金为含税金额,第二年起逐年递增2%,并在上一年度租赁期限届满前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赁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用以及租赁区域内的公共设施维修费用等由承租人承担。
三、招租标的底价及交易方式:
1、经主管单位研究决定,根据评估报告结果(温中源评报字(2024)0040号),**县革命老区乡村**项目一期-包垟乡薯芋共富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起始价以列表为准,设置保留价。
2、交易方式:以现状公开拍卖方式出租。
四、报名人条件:
(1)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及以上企业,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其他事项:
1、竞买人参加拍卖,了解并实地查看租赁厂房、周边环境及租赁厂房相关情况,对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充分了解和认可,并自行负责弥补和消除。
2、租赁厂房的水、电等报装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3、承租人必须守法经营(使用),照章纳税,不得违反国家明令禁止的经营行为和使用行为,及时交**、电费、燃气费等费用。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承租人须经出让人书面同意,可对厂房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但不得影响厂房的安全,厂房的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拆除。承租人在对租赁房产改造、装饰装修前,须报政府职能部门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并须将改造、装饰装修的****政府审批的相关文件等交由出让人备案。
5、承租人应自行负责该厂房内的财产和物资等的管理、保洁、保养、维护,及自行安装之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维修,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6、承租人应遵守法****政府规定,符合行业准入、能耗、环保、国家安全生产等标准和要求。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6日上午11时止(工作时间),有意向者,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公章以及体现报名人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向****报名。委托办理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或在****当面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出租方将根据报名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报名人条件,符合条件的才有资格参加竞拍。
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5万元,缴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上午11时,以缴纳到****账户为准。
开户名称:****,开户机构:****营业部,账号:330********053005857
六、招租时间和地点:
公开招租时间:2024年8月6日下午15时,在****五楼开标室举办。
七、本次招租活动由****公司主持,拍卖佣金为5年租金总成交价的3%(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九、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大道123号201室)政府采购科
**** 吴先生 189****4548
****公司 高女士 131****0105
****
****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包垟乡薯芋共富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交易文件(定稿).doc
包垟乡薯芋共富产业园评估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