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中心****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备[2024]3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中心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区横扇街道文广路东北侧**荡边
2.2建设规模:本工程用地面积23667.50平方米,拟新增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地下约为5000平方米。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设计费 指导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 ****中心设计 |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等 | 439.6 | 90 |
2.4其他: 该项目实行代建制,中标单位须服从**市******公司的管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2021年7月至今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总建筑面积1.8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车间、住宅、公寓、改造加固除外)设计业绩(包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时间认定: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业主证明中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图合格材料(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须提供施工图设计已完成的业主盖章证明),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对类似业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申请人应无条件配合。
3.4财务要求: 良好 。
3.5信誉要求: 良好 。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项目开标当日,项目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公司决****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3.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 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7月26日11时00分至2024年08月01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34:60/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5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是指使用“**区公共**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区公共**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34:60/TPBidder/memberLogin)。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区东**大厦 地址:**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5楼
邮编:215200 邮编:215200
联系人:周天宇 联系人:张建芳
电话:0512-****706 电话:0512-****55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