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南互通连接线路口平改立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63813H | 建设单位法人:石伏平 |
唐宇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县**街道**村大坪岗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南互通连接线路口平改立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5-25 |
新环建字〔2020〕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7414.2243 |
35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63813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875896C | 验收监测单位:****测****公司 |
913********5310595 | 竣工时间:2022-10-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改造范围起于104国道K1639+780,终于104国道K1641+114,路线全长约1.334km。 | 实际建设情况:改造范围起于104国道K1639+780.076,终于104国道K1641+076.587,路线全长1.297km。 |
0.037km长度变化由《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可研阶段和设计图阶段精确度要求不同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在建设期中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各类固废不得随意乱丢乱弃,须综合利用,妥善处置。建筑施工废水需经沉淀和除渣处理后大部分回用,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2、加强废气防治。保持施工场地的洒水作业;加强施工机械保养,减少非正常排放;沥青烟气、苯比芘运输途中保证运输容器得密闭性。 3、施工过程中须切实采取防尘、防噪等各项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进程,采用低噪声材料,尽量减轻对路段周围人居环境影响。 4、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定期检查、维护道路沿线得排水设施;加强道路两边的绿化建设,设置绿化隔离带。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已采取措施消除施工影响,进行道路沿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项目施工结束,永久占地作业区周边土方均已清理,并植树绿化,道路沿线、临时占地均已恢复原貌,当地环境基本得到了恢复。本工程施工期未接到当地居民对噪声扰民事件的投诉;所有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达标;建设单位在项目主线桥靠近敏感点一侧道路设置隔声屏障,以减少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期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扬尘、废气防治措施,且施工期未接到当地居民对施工扬尘和环境空气污染的投诉;本工程沿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故本工程的建设未对沿线水体造成不良影响,沿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本工程施工期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废水防治措施,且施工期未接到当地居民对水环境污染的投诉;**县棣山站现状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Ⅰ类水体标准,较环评阶段水质有所改善,故本工程的建设未对沿线水体造成不良影响,沿线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工程未设弃土场,本项目挖方5.8万方,填方3.8万方,综合利用2万方,临时堆土均在红线范围内。工程租赁项目部一处,生活垃****环卫处统一收集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声屏障 | 《声环境质量标准》(G3096-2008)4a类、1类 | 本项目为减轻项目对周边居民噪声影响,保障地区声环境质量,在K67+110.0~K67+.346.0右侧、K67+493.0~K67+667.0右侧、K67+600.0~K67+898.0左侧增设声屏障,共计708m。 | 2022年11月18日~20日,对本工程进行了声环境影响现场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项目在建设期中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各类固废不得随意乱丢乱弃,须综合利用,妥善处置。 | 工程实际未设弃土场,本项目挖方5.8万方,填方3.8万方,综合利用2万方,临时堆土均位于红线范围内。本工程与太下线儒岙至常台高速双彩道口段改造工程同时期建设,且归属于同一施工单位,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本工程实际未设置水稳拌和站、沥青拌和站等设施,混凝土、沥青均来自太下线儒岙至常台高速双彩道口段改造工程。工程设有1处施工项目部,租赁当地民房;****加工场,位于方兴瑞园小区旁,现已移交其他建设项目。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施工单位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工程范围内未发现有遗留生活垃圾。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项目在建设期中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各类固废不得随意乱丢乱弃,须综合利用,妥善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工程实际未设弃土场,本项目挖方5.8万方,填方3.8万方,综合利用2万方。本工程与太下线儒岙至常台高速双彩道口段改造工程同时期建设,且归属于同一施工单位,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本工程实际未设置水稳拌和站、沥青拌和站等设施,混凝土、沥青均来自太下线儒岙至常台高速双彩道口段改造工程。工程设有1处施工项目部,租赁当地民房;****加工场,位于方兴瑞园小区旁,现已移交其他建设项目。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施工单位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工程范围内未发现有遗留生活垃圾。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