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26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亳芜园区道东人才公寓项目管道燃气设计施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芍花路439号
成交金额:2656.00元(其中:安装费2056.00元/户,物联设备、燃气报警器、自闭阀600.00元/户)
四、服务期:60日历天。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为8000.00元。由招标单位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
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19日
3.开标日期:2024年7月26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前往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八、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园区亳芜2.5产业园25楼
联系方式:0558-****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友阳步行街B区16号
联系方式:139****7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39****7228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