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2024年动物疫病疫苗采购及防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贵**2024年动物疫病疫苗采购及防控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 贵**2024年动物疫病疫苗采购及防控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153.9425万元 |
分包额度 | 包一:82.8325万元 包二:71.11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2个包 |
采购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5)经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 (6)供应商必须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7)供包一、包二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的所投产品必须为国内生产并取得疫苗产品批准文号,并提供厂家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 GMP 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所投产品的疫苗产品批准文号,并提供厂家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 GMP 证书。 (8)本项目专门面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预留额为100%。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7月26日 |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起止时间 | 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2日 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07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 |
磋商时间 | 2024年08月07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 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进行线上签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 |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进行线上签到。 |
答疑澄清方式 | 采用网上答疑。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答疑的,视同放弃答疑。 |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 供应商须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详情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按照磋商文件及线上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至政采云评标系统。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974-****492 联系地址:**藏族自治州贵**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971-****034 邮箱:****@qq.com 地址:**省**市城**文苑路5号1幢1单元7层10707室(苏商大厦A座7楼) |
****银行 | ****分行营业部 |
收款人 | **** |
银行账号 | 8631 8999 9101 3000 1072 687(保证金专用账户)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 包一: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包二: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收款单位:**** 开户行:****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631 8999 9101 3000 1072 687(保证金专用账户) 缴费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缴费方式 |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通过单位结算卡汇保证金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基本户与单位结算卡的关联证明材料。 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银行****公司贵**支行 银行账号:2844 0001 0400 08951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费依据: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
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贰份原件备案 |
交货期 | 签订合同后60日内(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
其他事项 | 1、本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发布。 2、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8198。 |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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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