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
(受理编号****)办理销号公示表
时间:2024年7月24日
群众举报问题 | **市旅****酒店前面的海滩上建设了咖啡厅和淋浴房,违反了海岸线200米内禁止建设的法规,废水直接排入海水内。附近的树木被砍伐,种植到咖啡厅和淋浴房前,伪装成在防护林后面建设,现在还有在建建筑。 |
整改目标 | 继续坚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应当遵循陆海统筹、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综合管理、协调发展”的原则。 |
整改措施 | 一、我市已通过《关于同意**市****公司资产划拨的批复》(文府函〔2023〕379号)书面文件同意将高隆湾公共沙滩管理权****公司;为完善高隆湾高隆里片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高隆湾游客服务水平,完善旅游服务设施。 二、根据我市2023年11月印发的《**市沿海沙滩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事沿海沙滩保护、利用和管理以及其他影响沿海沙滩**与环境的活动按该办法实施和管理。 三、2024年4月9日,****建设局出具《关于申请办理高隆湾高隆里风情街项目报批手续的复函》,明确了可移动集装箱改造或通过拼接组装城的设施,不涉及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继续加强日常监督,完善高隆湾区域旅游服务设施,为市民游客提供更好的环境及服务,为周边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
整改完成 情况 | 一、关于“海岸带200米内建设了咖啡厅和淋浴房,违反海岸线200米内禁止建设的法规”问题,**省已颁布相关政策法规。****政府2022年6月10日批准实施的《关于印发**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琼府〔2022〕22号)第十条规定,海岸带陆域200米非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可建设旅游骑行道、步道、栈道、观景台、停车场、淋浴更衣、公共场所、休憩休息设施等旅游相关配性套服务设施和必要的公共设施。 二、关于“废水直接排入海水内”问题。经现场核查,发现咖啡厅与淋浴房两处设施已建成,检查时正在运营。相关废水的****酒店前铺设的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三、关于“附近的树木被砍伐,种植到咖啡厅和淋浴房前,伪装成在防护林后面建设,现在还有在建建筑”问题。经现场核查,并将咖啡厅与淋浴房的用地范围矢量数据核套《**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该用地不在林地范围内,根据《森林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不需办理采伐许可证。附近有清理移栽杂乱灌木杂草但未发现砍伐树木行为。经现场核实,未发现还有在建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