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鼎业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万片空心砖生产线 技改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7396127 | 建设单位法人:赵树留 |
赵树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州****村委会茨库山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6000万片空心砖生产线 技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51-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1-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县 ****村委会茨库山 |
经度:101.42908 纬度: 25.2733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18 |
牟环许字〔202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7396127001R |
2023-12-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13.05 |
140.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739612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协同****公司 |
****2300MA6P29EG6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2MA6P06BC5W | 竣工时间:2023-12-17 |
2023-12-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05 |
2024-06-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云助手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页岩矿5万吨/年、空心砖6000万片/年 | 实际建设情况:页岩矿5万吨/年、空心砖6000万片/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的页岩开采区位于项目区东部,页岩矿的开采以机械化为主。采场有少量页岩风化形成的褐红色红粘土,地表覆盖薄层腐植土,厚度0.1-0.5m,表土剥离后堆存表土场,后期用于采空区覆土绿化;页岩矿较松散,采矿无需凿岩爆破,可采用挖掘机直接开采。开采时采取先自上而下剥层法开采后分台分级开采顺序。设计采用履带式单斗挖掘机进行采装作业,采得的页岩矿由自卸车运至原料堆场堆存。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表土、粉尘及机械噪声。 (2)原料粉碎 将页岩矿和煤渣均匀送入锤式破碎机进行破碎,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粉尘和破碎机噪声。 (3)搅拌 将圆滚筛内合格的混合料(页岩矿、废土方与煤矸石的比例为5:3)送入搅拌机并加入水进行搅拌。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搅拌机噪声。 (4)陈化 经搅拌后物料通过皮带送至陈化库顶部的可逆移动布料皮带机,将物料均匀布料至陈化库内,静置陈化时间24h。陈化的作用是细化物料颗粒、提高可塑性、增加坯体和产品强度,改善成型性能、提高坏体在干燥过程的抗裂性能。 (5)挤出和切坯 处理后的原料进入双级真空挤出机挤出成型泥条,经自动切条机、自动切坯机切割成所需尺寸的砖坯,不合格砖坯和废泥头返回搅拌工序,合格砖坯进入窑车码坯道由人工码坯至窑车。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真空挤压机和切坯机噪声。 (6)干燥和焙烧 项目设置1条隧道窑对砖坯进行干燥和焙烧:首先使用窑车将切坯成型的砖坯送入隧道窑内的干燥间,利用燃煤燃烧的热气对砖坯进行干燥,通过湿砖坯和热废气的热湿交换,将成型好的湿砖坯脱水干燥达到烧结要求;干燥后的砖坯送至焙烧间进行焙烧,最后得到成品页岩砖。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氟化物废气。 项目生产工艺要求隧道窑燃烧产生的热烟气需在窑内循环,烟气中的SO2、颗粒物大部分固存在砖内,产生的SO2和颗粒物、NOx、氟化物经水膜脱硫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隧道窑因充分利用窑内的尾气余热,效率较高,煤燃烧充分。砖烧制约30小时冷却后出窑,水膜脱离除尘固废定期清掏回用做制砖原料。 (6)成品检验与堆放 焙烧后的产品由窑车运转系统送至卸车位,由人工将成品从窑车上卸下,并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产品返回破碎工序重新生产;合格产品运至成品堆场,代售。空窑车经清扫、保养后通过回车线送至码坯位置,进入下一个循环。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的页岩开采区位于项目区东部,页岩矿的开采以机械化为主。采场有少量页岩风化形成的褐红色红粘土,地表覆盖薄层腐植土,厚度0.1-0.5m,表土剥离后堆存表土场,后期用于采空区覆土绿化;页岩矿较松散,采矿无需凿岩爆破,可采用挖掘机直接开采。开采时采取先自上而下剥层法开采后分台分级开采顺序。设计采用履带式单斗挖掘机进行采装作业,采得的页岩矿由自卸车运至原料堆场堆存。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表土、粉尘及机械噪声。 (2)原料粉碎 将页岩矿和煤渣均匀送入锤式破碎机进行破碎,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粉尘和破碎机噪声。 (3)搅拌 将圆滚筛内合格的混合料(页岩矿、废土方与煤矸石的比例为5:3)送入搅拌机并加入水进行搅拌。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搅拌机噪声。 (4)陈化 经搅拌后物料通过皮带送至陈化库顶部的可逆移动布料皮带机,将物料均匀布料至陈化库内,静置陈化时间24h。陈化的作用是细化物料颗粒、提高可塑性、增加坯体和产品强度,改善成型性能、提高坏体在干燥过程的抗裂性能。 (5)挤出和切坯 处理后的原料进入双级真空挤出机挤出成型泥条,经自动切条机、自动切坯机切割成所需尺寸的砖坯,不合格砖坯和废泥头返回搅拌工序,合格砖坯进入窑车码坯道由人工码坯至窑车。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真空挤压机和切坯机噪声。 (6)干燥和焙烧 项目设置1条隧道窑对砖坯进行干燥和焙烧:首先使用窑车将切坯成型的砖坯送入隧道窑内的干燥间,利用燃煤燃烧的热气对砖坯进行干燥,通过湿砖坯和热废气的热湿交换,将成型好的湿砖坯脱水干燥达到烧结要求;干燥后的砖坯送至焙烧间进行焙烧,最后得到成品页岩砖。此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氟化物废气。 项目生产工艺要求隧道窑燃烧产生的热烟气需在窑内循环,烟气中的SO2、颗粒物大部分固存在砖内,产生的SO2和颗粒物、NOx、氟化物经水膜脱硫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隧道窑因充分利用窑内的尾气余热,效率较高,煤燃烧充分。砖烧制约30小时冷却后出窑,水膜脱离除尘固废定期清掏回用做制砖原料。 (6)成品检验与堆放 焙烧后的产品由窑车运转系统送至卸车位,由人工将成品从窑车上卸下,并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产品返回破碎工序重新生产;合格产品运至成品堆场,代售。空窑车经清扫、保养后通过回车线送至码坯位置,进入下一个循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对施工场地、运输道路采用洒水降尘;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降尘措施,要求加工区建设封闭式厂房,对输送带要全面封闭,破碎、筛分等工序采取喷淋作业,粉碎机出口安装除尘器,对采场作业、铲装作业、道路、堆料场、弃渣场采取洒水降尘,对石粉堆料场进行遮盖,完善项目区与新甸田丰公路的围挡防尘措施,严格限量、覆盖运输,加强运输道路的清扫保洁,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并且要求建设单位不定时检修各类防尘设备,确保在生产过程中及时、有效利用。(二)加强水环境管理。建立完善项目区雨污分流工程,办公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 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表一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制砖工艺。并对油罐存放区采取防渗措施,预防造成地下水质污染。(三)加强噪声管理。通过降低生产设备噪声、控制运输噪声等措施,减轻项目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四)妥善处置固体废物。进一步完善堆渣场建设,项目区剥离废渣、加工弃渣、道路清扫废渣及时收集到堆渣场集中堆放;物料场及堆渣场必须建设配套的围堰或挡墙,必要时候采取苫盖 措施;生活垃圾妥善处置,并采取覆盖、限量装载等运输方式,严禁产生固体废物影响外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对采空区、弃渣场恢复植被,防止项目区水土流失。 | 实际建设情况:①施工期对施工场地、运输道路采用洒水降尘; ②项目运营过程中,加工区建设封闭式厂房,破碎车间为全封闭及顶端设置软管喷淋,输送带外围设置喷淋降尘,粉碎机出口安装除尘器,对采场作业、铲装作业、道路、堆料场、项目开采过程产生的页岩矿均用于制砖,因此项目不设置弃渣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石粉产生;项目区与新甸田丰公路的围挡防尘措施,项目严格限量、覆盖运输,加强运输道路的清扫保洁,厂区道路已硬化,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建设单位不定时检修各类防尘设备,确保在生产过程中及时、有效利用。①项目排水系统已采取雨污分流。①项目在建设阶段已按照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进行建设,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②建设单位已委托正在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③项目目前正在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②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达到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一中工艺与产品用水限值后回用制砖,不外排。①施工过程中未在中午12:00-14:00之间进行施工;已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并合理布局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未在夜间施工。 ②已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全部布置于生产厂房内; ③设备在安装时,已在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片等。①袋除尘收集粉尘和区域沉降粉尘定期返回制砖生产工艺; ②脱硫除尘沉渣定期凊掏后用于制砖生产; ③外燃煤煤渣生产结束后进行凊掏,用于制砖生产; ④泥坯生产和隧道窑焙烧不合格砖坯和废泥头收集后,返回制砖工序; 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处置点。 ⑦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全面落实 | 实际建设情况:①项目在建设阶段已按照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进行建设,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②建设单位已委托正在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③项目目前正在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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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 已建设 | 检测报告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脱硫塔+排气筒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 | 已建设 | 检测报告 | |
2 | 集气罩+布袋收尘+排气筒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 | 已建设 | 检测报告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 检测报告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建立完善项目区雨污分流工程,办公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 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表一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制砖工艺。并对油罐存放区采取防渗措施,预防造成地下水质污染。 | ①项目排水系统已采取雨污分流。 ②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达到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一中工艺与产品用水限值后回用制砖,不外排。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进一步完善堆渣场建设,项目区剥离废渣、加工弃渣、道路清扫废渣及时收集到堆渣场集中堆放;物料场及堆渣场必须建设配套的围堰或挡墙,必要时候采取苫盖 措施;生活垃圾妥善处置,并采取覆盖、限量装载等运输方式,严禁产生固体废物影响外环境。 | ①袋除尘收集粉尘和区域沉降粉尘定期返回制砖生产工艺; ②脱硫除尘沉渣定期凊掏后用于制砖生产; ③外燃煤煤渣生产结束后进行凊掏,用于制砖生产; ④泥坯生产和隧道窑焙烧不合格砖坯和废泥头收集后,返回制砖工序; 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处置点。 ⑦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对采空区、弃渣场恢复植被,防止项目区水土流失。 | ①项目在建设阶段已按照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进行建设,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②建设单位已委托正在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③项目目前正在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①项目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 ②厂区设置完善雨污分流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 1m3/d)处理后暂存于集水池(容积为5m3)中,回用于制砖用水消耗,不外排。 ③脱硫除尘水依托原有循环池(容积为150m3)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循环水池旁已预留1个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状态下泄漏的脱硫除尘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项目排水系统已采取雨污分流。 ②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5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一中工艺与产品用水限值标准后回用于制砖用水消耗,不外排。 ③脱硫除尘水依托原有循环池(容积为150m3)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循环水池旁已预留1个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状态下泄漏的脱硫除尘水。 通过此次验收监测结果,****处理站出口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一中工艺与产品用水限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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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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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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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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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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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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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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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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