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市文房四宝交易市场 2#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市梅园路香江金郡** 12 栋 3 楼 |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26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省**市**区**路868号15号楼1906-1915室(联合体:**省**市**县龙津街道北环长坡路口房屋3层) | |
投标报价:****000.00元 | |
工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7分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张启飞;设计负责人:杨宏文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电力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 |
证书编号:皖134********02587、豫电****003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县3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 2、磐谷高科 4.647MWp ****电站 EPC 项目(二次) 3、****工厂2.2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名都****公司) |
地址:******开发区三棵树路 | |
投标报价:****000.00元 | |
工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37分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段书林;设计负责人:李贞兵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电力工程专业中级职称 | |
证书编号:皖234****20972、A(2011)06200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百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一期(春华路与极盛路交叉口地块)2#4#厂房供配电工程 2、**健康驿站项目10/0.4kV配电工程 3、**文房四宝产业园一期10/0.4KV配电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徽辰****公司(联合体:****公司) |
地址:**省******开发区湖****基地三期(南区)B 座 217-30 室(联合体:******开发区翡翠路以西,****广场A座写字楼503室) | |
投标报价:****500.00元 | |
工期:36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08分 | |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臧彬;设计负责人:洪浩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职称 | |
证书编号:皖234****07001、GW152********11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红莲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供配电工程 2、****基地商业项目供配电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26日-2024年7月29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江工(招标人)、李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103(招标人)、0563-****002(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下载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