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受到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溪尾乡集镇人居环境综合整****财政局、****建设局文件、****以尤财建指〔2024〕7号及会议记录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溪尾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费约8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人行步道铺设、路沿石、道路硬化、安防设施及亮化工程、智慧停车场、休闲娱乐配套设施、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为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47857元(含暂列金:4043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 08:00:00至2024年8月6日18 时00分00通过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fujian.****.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50元(含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1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8月7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fujian.****.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fujian.****.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溪尾乡新洋街3号
邮编:365107
电话:132****1659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西滨镇西洋西街55-1号
邮编:365104
电话:130****0231
联系人:小陈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
网址:https://fujian.****.cn
联系电话:180****2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