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县2023-19、24号地块、2023年第29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地块3、地块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占地面积:36576.96m2
地理位置:**省**市**县新村镇
中心坐标:经度115°44′26.161″,纬度33°10′31.079″
土地使用权人:****政府
地块土地原用地性质:农用地
未来规划用地性质:1#地块规划为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2#地块规划为 居住用地 R;3#地块规划为 中小学用地 A33;4#地块规划为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绿都环境****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及《**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简称“一住两公”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相关资料分析,项目1~4#地块历史上在开发利用前皆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结果:各地块现有建筑建成后并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无异味;地块周边500m区域主要为村庄、道路、农用地等,历史及现状均无工矿企业活动。经分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
本次现场快测在地块内共布设16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采用快速检测设备(XRF、PID)对地块进行土壤快速检测,检测样品为表层土(0-20cm),1#地块、4#地块土壤快测结果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 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2#地块、3#地块土壤快测结果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 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结果显示均符合相关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检出值未检出。
三、第一阶段调查主要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在开发利用前为农用地,该地块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周边也没有过排污企业。综合以上资料,项目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确认项目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