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梅湾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5893915 | 建设单位法人:吴英姿 |
王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东**区 |
**省**市东**区**大道125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梅湾110****电站扩建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门市 多祥镇梅湾村**大道仙北物流园旁 |
经度:113.440061 纬度: 30.40675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07 |
天环函〔2022〕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197.81 |
26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914********976756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4********03320X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03320XF | 竣工时间:2023-11-2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1000/2024-06/25/202********934****30531_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期新增一台50MVA的#2主变一台,110kV户外配电装置区扩建2#主变进线、母设间隔各1个;新增电容器3.6MVar和4.8MVar各一组;**有效容积为30m3事故油池一座,**18m2蓄电池室一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新增一台50MVA的#2主变一台,110kV户外配电装置区扩建2#主变进线、母设间隔各1个;新增电容器3.6MVar和4.8MVar各一组;**有效容积为35m3事故油池一座,**22.5m2蓄电池室一座 |
因施工优化,事故油池容积增加,蓄电池室面积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输变电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工程周边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中相应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二)应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运行期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环保措施。 (三)应按《报告表》意见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要求,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事故油池容积大小需100%满足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容积要求,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含油废水须流入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油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蓄电池依法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经现场调查,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均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的各项措施落实。施工单位施工前修建了临时沉砂池,生产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会用于场地洒水。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原有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生活污水未随意排放。 根据监测报告,110kV梅湾变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3.6~48.0)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9.9~42.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根据监测报告,变电站周边各监测点位处的工频电场强度监测值为(2.583~126.8)V/m,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为(0.0696~0.7033)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经现场调查及核实相关资料,110kV****电站内已建1座有效容积约为35m3的事故油池,根据主变铭牌信息,站内单台主变压器油重不大于28t,折合体积约为31.46m3,主变压器下已设置储油坑,并通过排油管与事故油池相连,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含油废水通过主变下集油坑内的排油管进入事故油池,站内事故油池有效容积能够满足站内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100%排油需要,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产生的含油废物将交****集团****公司进行处置,满足环评报告中提出的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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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事故油池容积大小需100%满足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容积要求,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含油废水须流入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油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蓄电池依法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经现场调查及核实相关资料,110kV****电站内已建1座有效容积约为35m3的事故油池,根据主变铭牌信息,站内单台主变压器油重不大于28t,折合体积约为31.46m3,主变压器下已设置储油坑,并通过排油管与事故油池相连,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含油废水通过主变下集油坑内的排油管进入事故油池,站内事故油池有效容积能够满足站内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100%排油需要,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产生的含油废物将交****集团****公司进行处置,满足环评报告中提出的要求。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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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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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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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工程周边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中相应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二)应按《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运行期各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环保措施。 (三)应按《报告表》意见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要求,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事故油池容积大小需100%满足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容积要求,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含油废水须流入事故油池,防止变压器油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蓄电池依法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均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的各项措施落实。施工单位施工前修建了临时沉砂池,生产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会用于场地洒水。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原有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生活污水未随意排放。 根据监测报告,110kV梅湾变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3.6~48.0)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9.9~42.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根据监测报告,变电站周边各监测点位处的工频电场强度监测值为(2.583~126.8)V/m,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为(0.0696~0.7033)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经现场调查及核实相关资料,110kV****电站内已建1座有效容积约为35m3的事故油池,根据主变铭牌信息,站内单台主变压器油重不大于28t,折合体积约为31.46m3,主变压器下已设置储油坑,并通过排油管与事故油池相连,在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或检修时含油废水通过主变下集油坑内的排油管进入事故油池,站内事故油池有效容积能够满足站内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的100%排油需要,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产生的含油废物将交****集团****公司进行处置,满足环评报告中提出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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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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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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