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泉公司厂房拆除及拆除后相关材料物资出售项目
项目地址:四****工业园区
项目业主(出让人):****
代理人:****
拆除及受让范围:****厂界围墙内包含玻纤基布生产车间在内的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
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二、磋商内容
1.场地拆除及平整、拆除后垃圾清运。
2.拆除厂房后相关材料物资的价值。
3.计划工期:30天。
三、受让方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根据磋商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受让方需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2)受让方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受让方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时间节点(**时间,下同)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8: 00 起至2024年7月31日17:00止;
2、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29日8: 00 起至2024年7月31日17:00止;
3、磋商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17:00:00止;
4、本次磋商的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00:00。
五、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套(售后不退,受让方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为保证磋商的公平公正,“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磋商文件下载,全部实现自动化、线上化,请受让方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费,避免影响应答。
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缴纳:
1.受让方一旦决定参加应答,请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银行账号。
2.请受让方务必把电子竞争性磋****银行账户。受让方缴费后,银行系统**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受让方,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受让方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3.请受让方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应答操作。若受让方缴费到错误账号,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无法开放投标(应答)功能,由此无法购买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法参与磋商、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项目业主也只能在开标后才能退款。
4.逾期未报名的将不能报名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唯一途径。
5.交易保证金缴纳:凡有意向的受让方,请在2024年7月29日8时00分至2024年8月7日17时00分期间通过意向受让方的基本账户向项目业主指定的账户(账户名称:****,税号:915********666356F,开户银行:中行**支行,账号:123****68449,电话:0838-****123)汇入交易保证金5万元。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9时00分00秒(**时间)
2.磋商地点:****办公楼会议室,届时请受让方代表准时到现场进行磋商。如磋商代表不是单位法人的,需提供磋商单位的法人代表/分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8月8日9时00分00秒(**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4.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八、代理人信息
代理人:****
地址:**市**区景乐南路39号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838-****481-482
电子邮箱:****@qq.com
九、声明
本磋商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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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