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西**K-22-03地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标
西**K-22-03地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赣开招字〔2024〕第044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K-22-03地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标。
2、招标单位:****。
3、招标代理单位:****。
4、项目建设地点:**市经开区**大道东侧,东**大道西侧,**楼**侧,赞贤**侧。
5、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西**K-22-03地块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80000平方米(约120.2亩),总建筑面积约1860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1440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包含住宅、配套、商业、道路及硬化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配建公园绿地等。K-22-05、K-22-08绿地规划用地面积约30588平方米(其中K-22-05地块面积约28467平方米,K-22-08地块面积约212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6、项目投资:总投资约71190万元,本项目方案设计费约4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设计工期:自签订合同起3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审批。
二、招标范围及设计成果要求
西**K-22-03地块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招标工作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前期设计配合、规划、建筑方案、结构选型方案、室内及****示范区和大区)、泛光方案、现场服务、方案报批(方案设计核查)要求的其他设计内容、方案报规(配合)、后续施工图设计咨询以及其他与方案、设计任务书等相关的其他工作。
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的设计规范,技术规程及地方有关规定,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同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社****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劳动合同时间为准(需提供劳动合同)。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4)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二代身份证,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社****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在“**住建云”系统中查询信息的打印材料的扫描件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7)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8****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9)****开发区****建设局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还在限制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10)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省公共**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s://www.****.cn/)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10时30分(**时间)。
3、开标地点:****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西楼(金兰路)。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3、中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139,举报邮箱:****@163.com。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电脑操作也可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操作),具体操作详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jxgz.****.com/。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范兴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151****1710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李璇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81****7667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