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绿色小水电建设工程(**县绿色水**综合利用工程****电站创建申报和安全标准化达标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23日
采购日期:2024年7月26日09时00分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路136号
成交价:594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县绿色小水电建设工程(**县绿色水**综合利用工程)包含9座电站,均需完**全标准化达标并申报水利部绿色小水电示范站。为保证申报工作顺利完成,拟委托一家专业机构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谈判小组名单:洪鑫、杨志、郑维林
采购人名称:****、**淠河****公司
地址:**县**东路40号水务局3楼、**县**镇**东路40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564-****165
代理机构:****
地 址:**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64-****033,177****5133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4年7月26日 至2024年7月27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国投大厦,联系电话:0564-****03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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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淠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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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