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通玄公园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等4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局关于通玄公园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等4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6 17:43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水土保持条例》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经技术审查,2024年1月1日—2024年7月我局对4个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为发布之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874—****616 邮编:655700
****审批局
2024年7月26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号 | 批准时间 | 办理结果 |
1 | 通玄公园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 **** | 师****社区**路西侧 | 师行审发〔2024〕2号 | 2024年1月24日 | 准予行政许可 |
2 | ****服务中心项目 | **境程****公司 | ****园区 | 师行审发〔2024〕5号 | 2024年4月3日 | 准予行政许可 |
3 | ****公墓项目 | **县韬胤****公司 | 师****社区草坡山 | 师行审发〔2024〕18 号 | 2024年7月11日 | 准予行政许可 |
4 | ****公司60万吨/年选煤厂项目 | ****公司 | **县雄壁镇鱼膜龙村 | 师行审发〔2024〕20 号 | 2024年7月23日 | 准予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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