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台城南新区**大道东延线(**路至东环路段)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市台城南新区**大道东延线(**路至东环路段)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更正公告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台城南新区**大道东延线(**路至东环路段)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设计业绩获奖”原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设计方):
1、自2019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获得过国家级建设行政主****设计行业协会及****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质量奖项的,每项得 1分;获得过省级建设行政主****设计行业协会及****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得过地级市建设行政主****设计行业协会及****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2分。本项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计取最高奖项得分,奖项最多计取6项,本项最多得6分。
2、自2019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政府机关****行业协会及****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2分;****机关****行业协会及****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项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计取最高奖项得分,奖项最多计取2项,本项最多得4分。
以上合计最多得 10分。
【注:①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业绩获奖证明资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网上查询网页截图(如有)。②协会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的须同时提供该发证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截图。③质量奖项指: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获奖名称中含“质量”的。④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牵头单位公章,提供不全或没提供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设计方):
1、自2019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获得过国家级建设行政主****设计行业协会或****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 1分;获得过省级建设行政主****设计行业协会或****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得过地级市建设行政主****设计行业协会或****协会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0.2分。本项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计取最高奖项得分,奖项最多计取6项,本项最多得6分。
2、自2019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政府机关****行业协会及****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2分;****机关****行业协会及****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项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计取最高奖项得分,奖项最多计取2项,本项最多得4分。
以上合计最多得 10分。
【注:①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颁发日期为准,业绩获奖证明资料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网上查询网页截图(如有)。②协会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的须同时提供该发证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截图。③设计质量类奖项是指:体现设计质量水平方面的奖项(如质量类、优质类、优秀类等)。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须清晰明确地反映出颁奖机构、获奖类别和获奖业绩专业类别等情况,如体现不出获奖类别或获奖业绩专业类别,需补充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没有提供可供核实的支持材料或获奖类型无法判定的不得分。④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牵头单位公章,提供不全或没提供的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4条原文:“项目名称**市台城南新区**大道东延线(**路至东环路段)道路工程”。
现修改为:“招标项目名称**市台城南新区**大道东延线(**路至东环路段)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各时间要求”现修改为: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8月12日 09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 2024 年8月12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8月12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 年8月12日 09时30分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4 年8月2日 09时00分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24 年8月2日 09时00分
投标人投诉截止时间: 2024 年8月2日 09时0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24 年7月28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时间: 2024 年8月12日 09时30分
四、投标人按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开****银行转账回执、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其有效期不受本次延期的影响。
五、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地方同时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7月26日
日期:2024年0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