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其施桥镇垃圾分类收集厢房运营服务项目(二次)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施桥镇垃圾分类收集厢房运营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31.5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共有9个垃圾分类收集厢房,单价最高限价:3.5万元/个/年,总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
①如投标人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②如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则5、6项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③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及方式: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请在公告期限内(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购买。购买时携带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资料费缴纳凭证。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响应。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本次磋商资料费文件500元,售后不退,以报名单位缴纳,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
开户名:****财政所****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银行施桥支行
账号:321********010****811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三楼东开标一室(**市**区翠岗路4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6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评标室(**市**区翠岗路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前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响应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信息。
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本项目各供应商可自行勘查现场。
5、磋商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
开户名:****财政所****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银行施桥支行
账号:321********010****8110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4年8月6日下午3:00)到达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可以是现金形式缴纳,****银行****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等(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等非现金形式的缴纳凭证原件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随响应文件一并交给项目联系人,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施桥镇扬子津东路29号
联系人:姜局长
联系电话:159****5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0514-****912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玉君
联系方式:0514-****9121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