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项目(EPC+O)(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项目(EPC+O)(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项目(EPC+O)(二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20亩,分别位于**子午、**紫溪、**东瓜:其中园地300亩,主要用于种植药材、花卉、水果及其他农作物等,农用设施用地20亩,主要建设中转站、临时仓库、展示中心、****中心、智慧农业展示厅、****中心、冷库、仓储用房、室外停车场及室外配套设施等。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7-27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农业农村局 0878-****115 |
备注: | /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郑老师 |
办公电话: | 136****0126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马工 |
办公电话: | 137****1591 | 移动电话: | 137****1591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项目(EPC+O)(二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8-02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21 09:00 |
开标地点: | 州本级2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70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地形图测量、工程勘察、为满足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等提供审查合格的地勘报告等相关资料; (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等相关工作,保证各阶段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后续跟踪服务;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售后质保等,并负责协助招标人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确保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4)运营:本项目竣工验收并具备运营条件后,提供运营托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运营需求为导向协调设计、施工等内容;统筹项目资金计划、开发时序;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运营服务、经营性项目及活动策划;负责与招标人签订代运营协议,按时缴纳运营租赁费。 招标人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权根据项目需求和实际条件变化对以上招标范围作出调整、修改或取消,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市东瓜镇G320国道与G227国道路段交叉路口,**市子午镇楚双路与大大线交汇处两侧,**市紫溪镇宋村,**胶合板厂沪瑞线对侧。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1)勘察: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运营: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省外企业:按照《****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的要求,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对类似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
其他: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8-21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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