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2023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成交后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1.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5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业绩(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至5:30时 2.报名方式:请将申请人资格要求1.1-1.9条及第3条特定资格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代理机构处,原件备查。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咨询二室(**县泰**路26号2号楼2楼)。(因本院内车辆统一管理,前往****停车场内); 4.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上午10点0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开标室(**县泰**路26号2号楼2楼)。 (因本院内车辆统一管理,前往****停车场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2000元。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伍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系人:房国伟 联系方式:188****8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泰**路26号2号楼2楼 联系人:江皓亮 联系方式:199****9090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6日-2024年0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