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4年8月12日10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最高限价:850000.00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其中一标包:46万元;二标包39万元
采购需求: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一标包93辆基本保险项目为①车损险、②车载人员安全险(一标包每个座位20万元)、③第三者责任险(限额100—200万元,以实际提供的分配清单为准)、④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⑤车船税、⑥不计免赔险(含①②③④⑤);二标包57辆校车基本保险项目为①车损险、②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二标包每个座位50万元)、③第三者责任险(限额150万元)、④、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⑤车船税、⑥不计免赔险(含①②③④⑤)。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车辆保险服务期限为一年,各类车辆投保起始时间以实际车辆保险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保险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人的投标。
1.****公司授权****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市具备经营车****公司****公司****办事处;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投标人须****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经营机动车商业保险业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及其他车辆保险业务的资格;且在**市有固定办公场所。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4、****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拒绝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2、3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2024年8月12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439号2幢209室
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2日。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名 称:****
地 址:**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439号
联系方式:丁德志158****7766
名 称:****
地 址:**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439号2幢208室
联系方式:李思雨183****5711
项目联系人: 李思雨
电 话: 183****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