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三丰牧业有限公司新建禽类(鸭坯) 深加工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24MA0E6LE923 | 建设单位法人:李欢忠 |
李欢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河****农场西点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禽类(鸭坯) 深加工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05-屠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C135-屠宰及肉类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河****农场西点 |
经度:117.368000 纬度: 38.066689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7-24 |
海环评字〔2020〕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6000 |
177 | 运营单位名称:**** |
****0924MA0E6LE92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924MA0EDJFR9N | 竣工时间:2024-02-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admin.php?mod=admin%2Fpages%2Fnews.php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53333.6m2,建筑面积37200m2,建筑结构为砖混及钢结构,其中深加工车间9600m2,冷冻库16800m2,办公室及宿舍10800m2;项目产品为鸭坯,建成投产后,年加工能力1200万只。项目劳动定员750人,年工作日为300天,实行1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时间为2400h。 | 实际建设情况:环评文件中建设深加工车间3座、冷冻库3座、办公楼3座、待宰间3座、职工宿舍3座、食堂3座,现场实际建设深加工车间2座、冷冻库2座、办公楼2座、待宰间2座、职工宿舍2座、食堂2座。 环评中主要生产设备烫毛机6台、打毛机4台、打脖机12台、剥胗机6台、打油机6台、蜡池18座、烫坯机6台、浇糖机6台、喷淋机3台、电麻机3台、压毛机3台、包装机6台、流水链条21套、清洗机9台、传送带18套、制冷机组30套、锅炉3台;由于实际建设主体工程减少,现场主要设备数量为烫毛机4台、打毛机10台、打脖机2台、剥胗机2台、打油机4台、蜡池12座、烫坯机4台、浇糖机4台、喷淋机2台、电麻机2台、压毛机2台、流水链条14套、清洗机6台、传送带12套、制冷机组20套、锅炉2台,包装机未建设。 |
原环评拟建设三套生产车间及其配套设施,实际建设两套。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按禽类(鸭坯)的屠宰加工过程可分为以下两个阶段:宰前管理、屠宰加工。 1、宰前管理 (1)待宰:运输毛鸭车辆停在待宰区,活鸭子进入后续流程。待宰区清洗产生清洗废水、死鸭子、鸭粪、恶臭气体、噪声。 (2)宰前检疫:由检疫站专业人员进行检疫。宰前检疫产生不合格鸭子。 2、屠宰加工 (1)吊挂、致昏 先将毛鸭从运载车上卸下,双手握住鸭的跗关节倒挂在鸭挂上。采用水浴式电麻将鸭击昏,处理成昏而不死的状态。主要污染物为清洗废水、电击废水、恶臭气体、噪声。 (2)宰杀、放血 毛鸭电昏后采用人工进行宰杀放血,流水线下方设置集血槽收集,鸭血做为副产品收集外卖。主要污染物为宰杀、放血工序产生恶臭废气、鸭血。 (3)烫毛、脱羽 给毛鸭放完血后要进行烫毛。首先通过强力喷淋后进入浸烫池,烫毛后的鸭进入脱毛机脱毛,机械拔毛主要是采用链条传动,使上下两排脱毛辊实现相对传动,从而脱去鸭毛。脱毛后逐只用**进行冲淋以去除屠体鸭上的黄衣、羽毛等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烫毛、脱羽工序产生恶臭废气,浸烫废水、脱毛废水、鸭毛、噪声。 (4)浸蜡拔毛 鸭子在经过打毛以后,仍然有一小部分毛还存留在鸭体上,需将鸭子进行浸蜡脱蜡处理。要先用小木棍将鸭的鼻孔堵上,以免进腊。浸蜡槽的温度调整在75℃左右,浸蜡时间控制在18s内,使蜡层涂布厚度均匀,完全无残缺。浸蜡完成后,鸭子随吊链进入冷却水池进行冷却。再通过人工剥腊,最终使鸭体表小毛进一步减少。每只鸭子都要经过三次浸腊、三次冷却、三次剥腊,才能达到最终的脱毛效果。扯下的蜡膜送至熔蜡池中熔化,蜡熔化后,粘附的鸭绒毛漂浮在液体蜡表面,将其捞出后压滤外运。项目用石蜡需定期补充,约2周补充一次。在最后一次冷却完毕后,要及时将鸭鼻孔上的木棍取下来,然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该过程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浸蜡过程中石蜡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冷却废水,净毛废水,和含蜡鸭绒毛。 (5)去掌、去翅、去舌 浸腊过程完毕后,人工去掌、去翅、拔鸭舌。鸭掌、鸭翅、鸭舌要放入专门的容器里存放。 (6)净膛、清洗 屠体脱毛后,在去内脏之前须充分清洗,一般采用加压冷水冲洗,采用加压冷却水的目的是在细菌牢固的吸附在屠体表面之前消除细菌性污染;工作人员要用消毒后的刀沿着鸭翅腋下划开鸭膛,开口要小,然后依次掏出鸭肠、鸭胗、食管、鸭心肝、板油、肺、气管等内脏。掏出来的内脏分别装入容器来存放。使用的刀具每30min要消毒一次。该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恶臭气体、清洗废水、噪声、可食用内脏和不可食用内脏。 (7)制坯 冲洗后的鸭子经过开坯取出内脏并冲洗干净。冲洗后的鸭子送入烫坯机,用90℃热水冲洗鸭子表面,烫坯机采用自动控温装置,维持烫坯热水温度稳定性。主要污染物为制坯废水。 (8)支撑打气 用木棍将鸭体撑起来,向鸭体内部打气,使鸭体膨胀。 (9)烫坯、挂糖 用热水冲洗鸭体表面,接下来用含食用糖的水冲洗鸭体表面。主要污染物为浇糖废水。 (10)晾坯、预冷、速冻 之后经吊链送至晾坯区进行风冷晾肉,根据实际适当调整冷却时间。****中心温度≤4℃。晾好的鸭子送至速冻库速冻,速冻库温度≤-28℃,速冻10****中心温度≤-18℃。 (11)检疫 通过触检方式,检测组织、器官的弹性和硬度有无变化。检疫不合格鸭子送高温高压化制罐处理。主要污染物为不合格的鸭子。 (12)包装入库 产品经过包装、分级、冷藏、保鲜后及可出厂。 | 实际建设情况:按禽类(鸭坯)的屠宰加工过程可分为以下两个阶段:宰前管理、屠宰加工。 1、宰前管理 (1)待宰:运输毛鸭车辆停在待宰区,活鸭子进入后续流程。待宰区清洗产生清洗废水、死鸭子、鸭粪、恶臭气体、噪声。 (2)宰前检疫:由检疫站专业人员进行检疫。宰前检疫产生不合格鸭子。 2、屠宰加工 (1)吊挂、致昏 先将毛鸭从运载车上卸下,双手握住鸭的跗关节倒挂在鸭挂上。采用水浴式电麻将鸭击昏,处理成昏而不死的状态。主要污染物为清洗废水、电击废水、恶臭气体、噪声。 (2)宰杀、放血 毛鸭电昏后采用人工进行宰杀放血,流水线下方设置集血槽收集,鸭血做为副产品收集外卖。主要污染物为宰杀、放血工序产生恶臭废气、鸭血。 (3)烫毛、脱羽 给毛鸭放完血后要进行烫毛。首先通过强力喷淋后进入浸烫池,烫毛后的鸭进入脱毛机脱毛,机械拔毛主要是采用链条传动,使上下两排脱毛辊实现相对传动,从而脱去鸭毛。脱毛后逐只用**进行冲淋以去除屠体鸭上的黄衣、羽毛等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烫毛、脱羽工序产生恶臭废气,浸烫废水、脱毛废水、鸭毛、噪声。 (4)浸蜡拔毛 鸭子在经过打毛以后,仍然有一小部分毛还存留在鸭体上,需将鸭子进行浸蜡脱蜡处理。要先用小木棍将鸭的鼻孔堵上,以免进腊。浸蜡槽的温度调整在75℃左右,浸蜡时间控制在18s内,使蜡层涂布厚度均匀,完全无残缺。浸蜡完成后,鸭子随吊链进入冷却水池进行冷却。再通过人工剥腊,最终使鸭体表小毛进一步减少。每只鸭子都要经过三次浸腊、三次冷却、三次剥腊,才能达到最终的脱毛效果。扯下的蜡膜送至熔蜡池中熔化,蜡熔化后,粘附的鸭绒毛漂浮在液体蜡表面,将其捞出后压滤外运。项目用石蜡需定期补充,约2周补充一次。在最后一次冷却完毕后,要及时将鸭鼻孔上的木棍取下来,然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该过程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浸蜡过程中石蜡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冷却废水,净毛废水,和含蜡鸭绒毛。 (5)去掌、去翅、去舌 浸腊过程完毕后,人工去掌、去翅、拔鸭舌。鸭掌、鸭翅、鸭舌要放入专门的容器里存放。 (6)净膛、清洗 屠体脱毛后,在去内脏之前须充分清洗,一般采用加压冷水冲洗,采用加压冷却水的目的是在细菌牢固的吸附在屠体表面之前消除细菌性污染;工作人员要用消毒后的刀沿着鸭翅腋下划开鸭膛,开口要小,然后依次掏出鸭肠、鸭胗、食管、鸭心肝、板油、肺、气管等内脏。掏出来的内脏分别装入容器来存放。使用的刀具每30min要消毒一次。该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恶臭气体、清洗废水、噪声、可食用内脏和不可食用内脏。 (7)制坯 冲洗后的鸭子经过开坯取出内脏并冲洗干净。冲洗后的鸭子送入烫坯机,用90℃热水冲洗鸭子表面,烫坯机采用自动控温装置,维持烫坯热水温度稳定性。主要污染物为制坯废水。 (8)支撑打气 用木棍将鸭体撑起来,向鸭体内部打气,使鸭体膨胀。 (9)烫坯、挂糖 用热水冲洗鸭体表面,接下来用含食用糖的水冲洗鸭体表面。主要污染物为浇糖废水。 (10)晾坯、预冷、速冻 之后经吊链送至晾坯区进行风冷晾肉,根据实际适当调整冷却时间。****中心温度≤4℃。晾好的鸭子送至速冻库速冻,速冻库温度≤-28℃,速冻10****中心温度≤-18℃。 (11)检疫 通过触检方式,检测组织、器官的弹性和硬度有无变化。检疫不合格鸭子送高温高压化制罐处理。主要污染物为不合格的鸭子。 (12)包装入库 产品经过包装、分级、冷藏、保鲜后及可出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①锅炉烟气,锅炉燃料为天然气,本项目东、西车间燃气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通过安装低氮燃烧器分别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②深加工车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塔+15m高排气筒”外排。③污水处****处理站密闭, 废气负压收集后送“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与生产废水及餐饮废水****处理站处理,经“格栅+隔油池调节+水解酸化+好氧”处理装置处理后,****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产噪声设备主要有禽类(鸭坯)深加工生产设备,冷冻设备及风机等,噪声值在65~90dB(A)之间。项目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所有噪声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并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同时对门窗密闭隔音,风机加隔声罩。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鸭粪、鸭毛、可食内脏及其他副产品、死鸭及 不合格的鸭子、含蜡绒毛、肠胃内容物及不可食内脏、浮渣、污泥、格栅格网截 留物、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肥料厂家,鸭毛外售羽绒加工企业,可食内脏及其他副产品外售,含蜡绒毛、浮渣、污泥及格栅格网截留物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肠胃内容物及不可食内脏外售饲料厂家,死鸭及不合格的鸭子送至热解单位 无害化处理。废活性炭和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锅炉烟气,锅炉燃料为天然气,本项目东、西车间燃气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通过安装低氮燃烧器分别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②深加工车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外排。③污水处****处理站密闭, 废气负压收集后送“吸附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与生产废水及餐饮废水****处理站处理,经“机械格栅+气浮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处理装置处理后,****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产噪声设备主要有禽类(鸭坯)深加工生产设备,冷冻设备及风机等,噪声值在65~90dB(A)之间。项目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所有噪声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并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同时对门窗密闭隔音,风机加隔声罩。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鸭粪、鸭毛、可食内脏及其他副产品、死鸭及 不合格的鸭子、含蜡绒毛、肠胃内容物及不可食内脏、浮渣、污泥、格栅格网截 留物、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肥料厂家含蜡绒毛、浮渣、污泥及格栅格网截留物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肠胃内容物及不可食内脏外售饲料厂家,死鸭及不合格的鸭子送至热解单位 无害化处理。废活性炭和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
项目原环评车间深加工废气治理设施为“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3套)”,现场车间深加工废气处理工艺为“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5m高排气筒(2套)”;原环评锅炉烟气治理设施为“低氮燃烧(3套)+15m高排气筒(每台锅炉1根,共3根)”,现场实际配备锅炉烟气治理设施“低氮燃烧+15m高排气筒”2套;****处理站恶臭气体处理工艺为“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塔+15m高排气筒”,现场实际处理设施为“吸附棉+两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 原环评污水处理采用“隔油池调节+水解酸化+好氧”工艺,实际污水处理工艺为“机械格栅+气浮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处理。 原环评生产过程中所产生一般固废鸭毛、可食内脏及其他副产品符合《食品安**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活拔鹅、鸭毛绒技术条件》(GH/T 1145-2017),因此做副产品外售,不再收做一般固废;项目软水制备工艺变更,原环评中危险废物离子交换树脂不再产生;新增在线监测产生的在线监测废液为危险废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98.338 | 100.647 | 0 | 0 | 98.338 | 98.338 | |
0 | 0.46 | 10.065 | 0 | 0 | 0.46 | 0.4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6474 | 0 | 0 | 0 | 6474 | 6474 | / |
0 | 0.005 | 0.147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168 | 0.441 | 0 | 0 | 0.168 | 0.168 | / |
0 | 0.002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144 | 0 | 0 | 0 | 0.144 | 0.14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三级禽类屠宰加工标准,****农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污水处理工艺为“机械格栅+气浮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处理 | 该企业废水排放口排放的废水中,pH值范围为6.8~7.1(无量纲),SS两日均值中最大值为66mg/L,BOD5两日均值中最大值为163mg/L,COD两日均值中最大值为396mg/L,氨氮两日均值中最大值为1.90mg/L,动植物油类两日均值中最大值为0.14mg/L,均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农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pH6-9(无量纲),COD≤450mg/L,BOD5<200mg/L,SS≤300mg/L,氨氮≤35mg/L,动植物油≤50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东车间深加工废气排放口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表 1 其他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排放标准值 | 深加工废气由“吸附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东车间排放口深加工废气经处理后,两日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值为4.01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臭气浓度最高值为1122(无量纲),硫化氢排放速率最高值为0.003kg/h,氨排放速率最高值为0.008kg/h,《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要求(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H2S≤0.33kg/h,NH3≤4.9kg/h)。 | |
2 | 西车间深加工废气排放口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 深加工废气由“吸附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西车间排放口深加工废气经处理后,两日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值为3.88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臭气浓度最高值为1122(无量纲),硫化氢排放速率最高值为0.003kg/h,氨排放速率最高值为 0.010kg/h,《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要求(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H2S≤0.33kg/h,NH3≤4.9kg/h)。 | |
3 | 东车间锅炉烟气排放口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及《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中浓度要求 | 低氮燃烧+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东车间锅炉烟气排放口废气经处理后两日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0mg/m3,烟气黑度<1,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及《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中浓度要求(颗粒物≤5mg/m3,SO2浓度≤10mg/m3,NOx浓度≤30mg/m3,烟气黑度1级)。 | |
4 | 西车间锅炉烟气排放口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及《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中浓度要求 | 低氮燃烧+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西车间锅炉烟气排放口废气经处理后两日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0mg/m3,烟气黑度<1,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标准及《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中浓度要求(颗粒物≤5mg/m3,SO2浓度≤10mg/m3,NOx浓度≤30mg/m3,烟气黑度1级)。 | |
5 | 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 “吸附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两日臭气浓度最高值为549,硫化氢最高排放速率为0.002kg/h,氨最高排放速率为0.014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要求(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H2S≤0.33kg/h,NH3≤4.9kg/h)。 | |
6 | 东食堂油烟排放口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的要求 | 油烟净化器 | 东食堂油烟排放口两日油烟浓度最高值为0.4mg/m3,最低处理效率为76.6%,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要求(浓度<2.0mg/m3,处理效率≥75%)。 | |
7 | 西食堂油烟排放口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的要求 | 油烟净化器 | 西食堂油烟排放口两日油烟浓度最高值为0.3mg/m3,最低处理效率为78.5%,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要求(浓度<2.0mg/m3,处理效率≥75%)。 | |
8 | 无组织废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 | 车间密闭,内设置臭氧发生器,加强废气收集效果,未收集部分通过车间机械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下风向布设3个点位,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两日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19mg/m3,氨浓度最大值为0.14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6,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要求(H2S≤0.06mg/m3,NH3≤1.5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经检测,厂界下风向3个点位两日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0.82mg/m3,均值为0.62mg/m3,厂区监测点位两日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27mg/m3,均值为1.14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0mg/m3,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0mg/m3,监控点处任意次浓度值≤2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备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底座减振;引风机进出口安装消音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同时,项目夜间不生产。 | 该企业厂界噪声检测布设4个检测点位,噪声检测结果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 为55~58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4~4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危险废物暂存间 | 废气治理设施所产生的废活性炭、****监测所产生的在线监测废液全部在危废暂存间内临时贮存,并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
2 | 一般固废 | 生产过程中所产生一般固废****肥料厂家,鸭肠胃内容物及不可食内脏外售饲料厂家,死鸭及不合格的鸭子送至热解单位无害化处理,****处理站所产生的浮渣、污泥、格栅格网截留物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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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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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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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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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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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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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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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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