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及在线检测设备验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环保验收及在线检测设备验收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潜水东路16号合****公司厂房屋02栋8套房
成交金额:肆万玖仟元整(小写:4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环保验收及在线检测设备验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环保验收及在线检测设备验收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佛子岭路**M大厦A座19楼,联系电话:0564-****80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丰源大道与金园路**
联系方式:方科长
电 话:0564-****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佛子岭路**M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黄工 0564-****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64-****801
202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