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单位:****公司、出中****公司、**省****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南建****公司、**省****公司、****公司、**省**市****公司、**省南****公司、**省****公司、**市****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省****公司、**市****公司、**省****公司、**省****公司、**省****公司、**省南****公司、******公司、**省****公司、**省****公司、**市****公司、**省****公司、**省****公司、**省****公司、****公司、**省****公司、**省****公司、**闽****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市****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省****公司、****公司、**兴****公司、**市****公司、**省****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省南****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省****公司、**省****公司、**省****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省****公司、**省****公司、**省****公司、中燊****公司、**省****公司、**省****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福****公司、******公司、**市****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省鑫****公司、****公司、**广越****公司、**省****公司、****公司、**市****公司、**省****公司、海奕****公司、**省****公司、**省****公司、**省****公司、**省****公司、****公司、**省****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省****公司、**省****公司、****公司、**省****公司、****公司、****市****公司、****公司、******公司、**省****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的2024年霞美镇(为民办实事)道路隐患整治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霞美镇(为民办实事)道路隐患整治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省**市**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造价为125.119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内容为2024年霞美镇(为民办实事)道路隐患整治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125.1191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125.1191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5.1191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_______________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9日08时00分至2024年8月01日08 时30****政府(http://www.****.cn/zwgk/ztzl/ggzyj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7 月31 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2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银行****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不得注明投标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或(2)银行****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的原件)。(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为准)。
6.4.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溪美支行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账 号:907********100********0002
行 号:402****76103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01 日08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01日08时3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须打印出“投标人签到凭证”。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政府(http://www.****.cn/zwgk/ztzl/ggzyjy)”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平台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政府(http://www.****.cn/zwgk/ztzl/ggzyjy)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霞美镇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2****7881 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街道**大厦B栋24层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5-****9988传真:/;
联系人:小廖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市**街道**西路41号
联系电话:0595-****0739 、0595-****0793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政府
网址:http://www.****.cn/zwgk/ztzl/ggzyjy
联系电话:0592-****410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市****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0595-****8987